這是一次15年以后的重訪。15年前因為一件貪污案,,作者隨同檢察官見證了返還公款的過程,,當年新華社做了圖文報道。15年后,,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過程中,,作者重回山村,見證了反腐倡廉給這座深山里的小村落帶來的新生,。 這天一早,,作者和當年兩位辦案的檢察官宛俊杰、陳紅富從浙江金華市的武義縣城出發(fā),,驅車50公里,,來到深山中的柳城畬族鎮(zhèn)烏漱村,重訪15年前的小山村,。 1999年,,武義縣檢察院依法查處了竹客鄉(xiāng)烏漱村黨支部書記吳葉青貪污案。這是浙江推行村務公開工作以后發(fā)現(xiàn)的一起典型案件,。時任烏漱村黨支部書記兼出納的吳葉青貪污村里投資水庫電站的分紅,,而且還做了假賬貼在村務公開欄里,當晚就被村民揭下來告到了檢察院,。檢察院查證屬實,,依法批準逮捕、起訴吳葉青,。最后法院認定他侵吞了巨額的集體資產(chǎn),,以貪污罪判處他有期徒刑十年。 當?shù)弥獧z察院準備將被貪污的贓款返還給村里時,,作者立刻趕赴武義,,走了一個多小時的山路,現(xiàn)場目睹了檢察官向村民返還贓款的過程,。報道先后在中央媒體和《檢察日報》發(fā)表,,并獲得最高檢察院金鼎獎等多個新聞獎項。 這次的重訪路程比15年前順利多了,,不僅一路是寬闊的省道,,而且盤山路還修到了村子口,,崎嶇的山路是不用再爬了。車停到村口,,現(xiàn)任烏漱村黨支部書記吳雷文和村委會主任吳袁武就迎上前來和我們親切握手,。他們說,幸虧當年檢察院秉公執(zhí)法,,幫村里厘清了集體資產(chǎn)和個人財產(chǎn)的界限,,追回了集體損失。如今村里就靠當年收繳退還的款項作為水電站的投資,,每年都有20萬元左右收入,,是柳城鎮(zhèn)50多個村最富有的村之一,真得好好感謝檢察官�,�,! 在村子里察訪一圈,作者看到附近的山坡上種滿了獼猴桃,、茶葉,、毛竹。層層疊疊的黃泥土房保存完好,,淳樸的留守老人在房前屋后打理著綠油油的蔬菜瓜果,。一派陶淵明筆下的世外桃源風光。 雖然因為地域偏遠,,烏漱村的經(jīng)濟還比較單一,,但是從村干部那里了解到,15年來烏漱村的村務公開一直堅持下來,,村務公開欄上張貼著剛公布的集體賬目,,村級經(jīng)濟管理也很規(guī)范,村民們都很滿意,。 返程路上,作者感慨,,就因為一起反貪案件的查處,,給山村帶來了這么恒久的變化;就因為這個案件,,推進了村務公開的實施,,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基層民主制度的發(fā)展。我們慶幸見證了這個過程,,并期待未來見證這個進程的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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