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4日11:00,,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fā)布會在人民大會堂一層新聞發(fā)布廳召開,大會新聞發(fā)言人向中外媒體介紹本次大會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社記者]我有一個有關稅收的問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而我們知道我國目前的18個稅種當中只有3個是通過人大立法的形式加以征收的,,其余大部分的稅收事務都是通過政府行政法規(guī)的形式加以規(guī)定。有不少人認為,,僅憑一個條例就向老百姓征稅,這樣的做法顯得決策隨意性過大,,我想請問發(fā)言人的是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有沒有時間表?謝謝!
[傅瑩]這個問題很專業(yè),,稅收法定原則在學術界討論還是很多的。我解釋一下,,它指的就是國家征稅要通過立法機關,,通過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來征收,。在三中全會改革決定當中明確提出要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現在中國有18個稅種,,其中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征收的,。稅收立法是全國人大的法定權利,這3個稅種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和車船稅,。其他的15個稅種,目前是全國人大授權國務院通過制定稅收的暫行條例來征收的,。這種做法在我們國家的稅收制度建立的過程中,,發(fā)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進入新的時期,,人大確實要更好地貫徹和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從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動剛才提到的稅收暫行條例能夠上升成為法律,尤其是一些經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的,、立法條件比較具備的,,要盡快推進。二是要加強對新稅種的立法工作,。我看到一些討論,,社會上比較關心的房地產稅、環(huán)境保護稅,,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當中,,也會注意聽取社會上的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