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案”仍在發(fā)酵,。在劉漢經濟犯罪方面,,財新網近日報道,五礦集團控股子公司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五礦有色”)及其下屬企業(yè),,卷入與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漢龍集團),、四川宏達(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宏達集團)的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案。
據湖北警方向檢察院移送起訴材料里披露,,在2008年至2013年間,,五礦有色與漢龍集團、宏達集團六年合作虛開增值稅發(fā)票稅額近50億元,,價稅合計332億,。人民網財經致電中國五礦集團,得到的答復是集團正在向五礦有色了解有關情況,。
2月20日,,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通報:原四川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劉維(曾用名劉勇)等36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經營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21項罪名,,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有媒體報道稱,漢龍集團與五礦有色的接觸,,源于2006年年底,。經中間人介紹,劉漢與五礦有色相關人士在北京的一家咖啡廳見面洽談合作。后來,,五礦有色相關人士專門赴四川和宏達集團高層洽談,。
2007年4月,漢龍集團,、五礦有色,、宏達集團三方達成協議。漢龍集團以其子公司四川平原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宏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做質押,,向五礦有色融資6億元;同時,,“為了增加五礦有色的業(yè)績”,,宏達集團與五礦有色完成每個月約5000噸鋅錠的交易。
在合作過程中,,漢龍集團以購買鋅錠為由,與宏達集團簽訂虛假貿易合同,,將資金多次轉往宏達集團,。宏達集團則給漢龍集團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在扣除印花稅等費用成本后,,將資金轉給五礦有色,。
宏達集團也與五礦有色簽訂了虛假的貿易合同,五礦有色根據宏達集團轉來的金額,,先是給宏達集團虛開增值稅發(fā)票,,再扣除“利潤”后,將資金又轉回到漢龍集團的賬上,。
在具體合作中,,漢龍集團一般由下屬的廣漢佳德實業(yè)有限公司、四川漢龍高新技術開發(fā)公司和四川平原實業(yè)有限公司作為合作方,。宏達集團及五礦有色也曾分別指定由下屬公司或其他公司參與這項合作,。
三者之間形成這種“環(huán)裝封閉的循環(huán)體系”,時間長達將近6年,。
人民網財經致電中國五礦集團有關人士,,該人士表示,目前集團內部正在向五礦有色了解具體情況,。
五礦有色官網顯示,,公司成立與2001年,注冊資本12.7億元,。中國五礦集團為其發(fā)起人,,其控股占總股份的90%。2009年,五礦有色實現主營業(yè)務收入422.23億元,,利潤總額達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