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發(fā)布名為“將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落到實處”的報告(下稱“報告”),給出了一套落實財稅改革的行動建議,。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在當天的發(fā)布會上直言,我們現(xiàn)在已經邁入“人均萬元稅負階段”,,這個水平已經不低了,。財稅改革跟每個人的利益密切相關,破除利益格局牽絆,,將財稅改革落到實處在當下尤為重要,。
2013年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公共財政收入達到12.9萬億,,人均宏觀稅負接近萬元,。而“公共財政收入”僅是衡量“宏觀稅負”各指標中,口徑最小的一個,。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將財政定義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這輪實現(xiàn)國家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中,財稅改革處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
但是改革怎么落實,,卻面臨很多現(xiàn)實的挑戰(zhàn)。有資深財稅專家表示,,《決定》中的一些目標要實現(xiàn)并不容易,,例如“提高直接稅比重”。現(xiàn)行直接稅種面臨的情況是,,企業(yè)所得稅應該降低稅負,;個稅還糾結在免征額能否進一步提高;房產稅目前爭議很大,,短期內難以推開,。
如何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分稅制如何推進,,無疑是財稅格局中的關鍵問題,。
社科院報告認為,,國家的長治久安,離不開權威的中央政府,。但地方政府更接近民眾,,也要重塑地方政府作用。在某種程度上,,國家治理要向多中心治理模式轉變,。
報告的主編之一、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表示,,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轉型階段,,清晰劃分各級政府間的事權和財權,不大現(xiàn)實,。此時,,不應在“清晰劃分”上有過多糾纏,應側重保持財政體制的穩(wěn)定性,。即在轉變政府職能過程中,,保持各級政府職能的相對穩(wěn)定。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保持現(xiàn)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wěn)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隨著營改增的推進,地方財力被削弱,,完善地方稅體系顯得更加迫切,。但對于如何劃分央地收入,各界有不同的聲音,。
報告認為,,既有的諸多地方稅稅種,所提供的財力有限,,要完善地方稅系,,需要以共享稅為主。具體而言,,可行的辦法包括提高地方增值稅比重,;改造消費稅,將部分消費稅轉移至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劃為地方收入,。
至于外界比較關注的房產稅應在地方稅體系中處于什么地位?報告認為,對于個人自用住房征收房產稅,,還有很漫長的路,。開征房產稅,,最迫切的是要達成對房產稅功能定位的共識,,即為何開征房產稅。
上述報告建議,,應將已有的房地產相關稅種合并,,同時將相關稅負轉移到保有環(huán)節(jié)。
報告的觀點代表了一種典型的聲音,,當然還有其他路徑,。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蘇明認為,構建地方稅體系,,在資源稅,、環(huán)境稅、碳稅,、房產稅等改革上,,大有文章可作。其中,,房產稅的推出,,能解決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道路上的很多問題。至于央地收入劃分方面,,可提高地方增值稅和所得稅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