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消息,,奇虎360上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于今日上午九點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庭審過程中,,合議庭在聽取雙方上訴和答辯意見后,,將360和騰訊的爭議歸納為五個方面,,共計22個具體問題,。
由于本案證據材料較多,,所涉問題比較復雜,為保證庭審高效順利進行,,法庭在11月19號已經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并對對方提交的新證據進行了質證,;在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本庭初步歸納了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并請雙方當事人圍繞著爭議焦點進行相應的準備。
所以今日庭審直接進入法庭調查階段,,在360和騰訊先后陳述答辯后,,綜合當事人的上訴請求和答辯意見以及本案相關事實,本案合議庭認為,,本案在二審期間的爭議焦點可以主要歸結為如下五個方面,,涉及22個具體問題。這種歸納也得到辯訴雙方認可,。
(一)如何界定本案相關市場,?該爭議焦點具體包括如下九個問題:
第一,一審法院對本案相關產品市場未作明確界定是否屬于案件基本事實認定不清,?
第二,,是否適合運用假定壟斷者測試方法界定本案相關產品市場?
第三,,綜合性即時通訊服務與文字,、音頻以及視頻等單一即時通訊服務是否屬于本案同一相關產品市場?
第四,,移動端即時通訊服務是否屬于本案相關產品市場,?
第五,社交網站,、微博服務是否屬于本案相關產品市場,?
第六,手機短信,、電子郵箱是否屬于本案相關產品市場,?
第七,本案相關產品市場是否應確定為互聯網應用平臺?
第八,,本案相關地域市場應界定為中國大陸地區(qū)市場還是全球市場,?
第九,本案的相關市場界定是否可以或者應當考慮本案訴爭行為發(fā)生之后的相關市場狀況及技術發(fā)展趨勢,?
(二)本案被上訴人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該爭議焦點具體包括如下四個問題:
第一,是否任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案件均需要確定被訴壟斷行為人在相關市場的市場份額,?
第二,,被上訴人在相關市場中的市場份額?
第三,,被上訴人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第四,一審法院未按照其重新界定的相關市場組織雙方當事人重新計算市場份額是否違反法定程序,?
(三)被上訴人是否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該爭議焦點具體包括如下兩個問題:
第一,被上訴人實施的“產品不兼容”行為(即用戶二選一)是否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行為,?
第二,,被上訴人將QQ即時通訊軟件與QQ軟件管理、QQ電腦管家等進行捆綁的行為是否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搭售行為,?
(四)本案中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該爭議焦點具體包括如下四個問題:
第一,假定被上訴人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其是否應當承擔停止侵害的民事責任,?
第二,假定被上訴人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其應否連帶賠償奇虎公司經濟損失1.5億元,?
第三,假定被上訴人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其應否承擔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以及承擔方式,?
第四,假定被上訴人的行為違反反壟斷法,,其應否承擔奇虎公司為維權而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調查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共計100萬元,?
(五)一審法院是否程序違法,?該爭議焦點具體包括如下三個問題:
第一,一審法院在認定被上訴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時,,是否違背證據規(guī)則而引入未經質證的證據,?
第二,一審法院是否違背聽證原則而大量認定未經質證的證據與事實?
第三,,一審法院是否怠于履行《民事訴訟證據規(guī)定》第35條規(guī)定的告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