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明顯的社會正義指向,,收入分配改革的成敗還將關系到公眾對“改革”本身的判斷,,關系到中國改革的“大氣候”,。如收入分配調整能有效有力推進,,就相當于重申了改革的制度目標和價值指向,,也會起到在改革的異議者那里為改革“正名”的效果,。
改革的呼聲因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臨近而再次高漲,。10月28日有媒體報道,,把初次分配放在重要位置,、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將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突破點,有望在十八屆三中全會后出臺相關措施,。
“收入分配改革”曾是上一屆政府任內一件大事,,去年此時,輿論對它的熱議程度絕對不亞于現(xiàn)下對國研中心“383改革方案”的討論,。國務院《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于今年二月公布,,“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護,過高收入得到合理調節(jié),,隱性收入得到有效規(guī)范,,非法收入予以堅決取締”的原則確立。但是之后,,關于其進程和成果,,媒體則鮮有呈現(xiàn)。
收入分配改革實際上是經濟改革、政府改革,、社會改革的交叉點,,其復雜性和重要性都在于此。具體的單項改革,,如金融改革,、財稅改革、政府轉型都可以在這里合流,,而宏觀上操控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大盤則可以從這里切入,。但反向來看,也正因為它的目標本身就隱含著對現(xiàn)有制度環(huán)境的重建,,它不會像具體的,、單線改革那么容易運用“制度空間”,那么容易被現(xiàn)有體制兼容,。八年久孕未產,、執(zhí)行中又被普遍預測“遭遇阻力”“深水博弈”,正是源自于此,。
很明顯的一點是,,收入分配已經成為現(xiàn)在若干經濟社會改革的深層掣肘。以擴大內需為例,,沒有城鎮(zhèn)居民尤其是低收入群體收入的增加,,就沒有消費需求的釋放,刺激消費的政策就容易無的放矢;以推進城鎮(zhèn)化為例,,沒有對貧富分化的約束,,沒有收入差距的縮小,就談不上城鄉(xiāng)二元結構的打破,,“人的城鎮(zhèn)化”就很難找到落點,。在中國經濟調結構、穩(wěn)增長的訴求下,,這項改革直接影響著宏觀經濟政策發(fā)揮效用的空間,。
除此之外,因為有明顯的社會正義指向,,收入分配改革的成敗還將關系到公眾對“改革”本身的判斷,,關系到中國改革的“大氣候”。一直以來,,始終有聲音認為,,中國改革在帶來經濟奇跡的同時,也造成了社會不公和貧富分化,,催化了權力腐敗和道德式微,。這樣的判斷和觀感削弱了改革的共識,,甚至將改革的合理合法性問題推到了前臺。在異常艱難的“深水區(qū)”,,如收入分配調整能有效有力推進,,就相當于重申了改革的制度目標和價值指向,也會起到在改革的異議者那里為改革“正名”的效果,。
收入分配改革的直接目標是“提低,、擴中、控高”,,但理順收入分配機制還包含著一些隱性的命題:將公共資源出讓機制透明化,,嚴密監(jiān)管自然壟斷行業(y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甚至制度化反腐都是其中重要內容,。正因如此,它的輻射性不僅限于收入分配領域,,其社會正義的原則如能貫徹,將有助破除很多領域的深層壁壘,。輿論對這項改革的再次聚焦,,也表明了,這是改革進程中絕對繞不過去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