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最早由經(jīng)濟學(xué)大師弗里德曼提出來。它的本意是即使你不用付錢吃飯,,可你還是要付出代價的,。因為你吃這頓飯的時間,可以用來做其他事情,,比如談一筆100萬的生意,,你把時間用于吃這頓飯,就失去了這些本來能有的價值,。這是機會成本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