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jiān)會近日表態(tài),已對萬福生科案涉案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其部分違法行為涉嫌構(gòu)成欺詐發(fā)行股票罪和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很多博友認為,,造假欺詐上市是A股市場的一顆“毒瘤”,必須重拳根除,。有博友建議,,對萬福生科的處罰必須從重從嚴,對于此類嚴重造假上市者,,甚至應勒令其直接退市,。
造假上市“毒瘤”侵蝕市場
據(jù)了解,萬福生科以欺騙手段獲取發(fā)行核準,,在發(fā)行上市后違反信息披露義務,,數(shù)額巨大。博友認為,造假欺詐上市是A股市場的一顆“毒瘤”,,日益侵蝕市場軀體,,必須清除。
“造假上市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quán)益,,破壞資本市場公信力,,并致使價格信號嚴重扭曲,是資本市場的毒瘤,。毒瘤必須清除,,方能凈化市場環(huán)境,維護市場‘三公’原則,,重塑市場信心,。”博友“高國華”說,。博友“趙程”也表示,,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引發(fā)的投資風險更是觸目驚心,如何盡快醫(yī)治這一“毒瘤”成為監(jiān)管者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博友“馬靖昊”進一步指出,,一直以來上市公司熱衷于財務造假的最主要原因是中國股市本來就是一個“圈錢市”,上市公司通過財務造假可以獲得巨大利益,。要根除造假上市,,就必須要改變這種局面,鏟除中國股市“圈錢市”的土壤,。
欺詐上市者理應退市
據(jù)媒體報道,,遭到重罰的萬福生科近期又傳出資產(chǎn)注入的消息,有市場人士分析稱,,萬福生科最終可能逃脫退市命運,。對此,有博友堅持認為,,財務造假是嚴重傷害資本市場的行為,,為了A股市場的健康發(fā)展,萬福生科這樣的造假上市公司必須退市,。
博友“皮海洲”認為,,只要萬福生科不退市,重典治市就是奢談,。在資本市場,,沒有比造假上市更嚴重的犯罪了。對欺詐上市案件的查處不能僅限于對保薦機構(gòu)等中介機構(gòu)的查處上,,其落腳點應該歸結(jié)于對造假公司的重罰上,。因此,,上市公司造假,直接退市是義無反顧的選擇,。
博友“桂浩明”表示,,在萬福生科造假案中,有兩個最大的受害者,,一個是證券市場,,另外一個則是投資者。讓萬福生科退市,,從小處來說是不讓造假者及其幫兇逍遙法外,;從大處而言,是為了重建投資者對市場的信任,,治市當用重典,,打擊整治違規(guī)違法現(xiàn)象,凈化市場空氣,,是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fā)展的前提,。
博友“曹中銘”也指出,從綠大地到萬福生科,,造假企業(yè)紛紛被曝光,,其實是向市場敲響警鐘。如果造假上市者不受到應有的嚴懲,,中介機構(gòu)與人員不付出慘重的代價,今后同樣會有造假者“登堂入室”進而禍害市場,。
制度漏洞亟待彌補
有博友認為,,萬福生科之輩敢于造假上市,源于上市制度的體制性漏洞,,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滯后,。因此,整治資本市場,,及時完善法律法規(guī),、加強執(zhí)法與監(jiān)管是重中之重。
博友“何勝”表示,,財務造假暴露了A股市場的制度漏洞,。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并非中國資本市場特有,美歐等成熟資本市場亦時有發(fā)生,,根源在于資本逐利的特性,,登陸資本市場的高回報誘惑使財務造假屢禁不絕。因此,,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高信息披露的時效性和透明度,、加強監(jiān)管和執(zhí)法、加大對財務造假的懲戒力度都應成為資本市場治理的重中之重,。
具體而言,,博友“熊錦秋”建議,有關部門應迅速修改相關法律法規(guī),,增加“嚴重造假上市即終止上市”條款,。他認為,唯有建立嚴重造假即徹底退市的法規(guī)制度,,才能防止造假上市有利可圖,,從根本上解決造假上市問題。博友“皮海洲”提出,,可以參照香港市場對造假案的相關查處,,讓欺詐上市公司回購股份,賠償投資者損失,。另外,,可引入集體訴訟制度,讓欺詐上市公司承擔巨額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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