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圖編制中出現(xiàn)地名要收取“標注費”,,路邊臨時停車位被隨意“圈地”收錢,一些地方和機構的“創(chuàng)收”之舉引發(fā)群眾普遍質疑與不滿,,也充分暴露出一些公共資源過度商業(yè)化,、私利化以至淪為“私家花園”。 公共資源,,顧名思義就是供公眾平等共享的公共設施和條件,。然而,近年來各地曝出的公共資源過度商業(yè)化,、私利化現(xiàn)象層出不窮,。免費公園里蓋起高檔會所、教育名校向贊助單位職工子弟降分入學,、公立醫(yī)院劃出VIP區(qū)專為部分群體服務……原本由公眾共享共惠的自然環(huán)境,、公共設施、醫(yī)教資源,,卻屢屢被相關管理部門或單位機構侵占,,肥的是“一方私利”,損害的卻是公眾共享權益,。 有限的公共資源有必要通過市場化手段進行優(yōu)化配置,,但需以不損害公益性和共享性原則、市場化運營收益用于公共開支兩項條件為基礎,。但在日常生活中,,各類明目張膽地“圈占”公共資源的行為,卻往往打著“依照市場規(guī)律”的幌子,,如專挑繁華地帶設置收費停車位是“用經濟手段破解停車難”,,地圖標注地名收費“純屬企業(yè)宣傳行為”,公立機構劃出VIP是“細分服務對象群體”,。這些乍看有幾分合理的行為,,卻嚴重損害著普通公眾共享公共資源的權益,其獲益也往往流入部門單位“小金庫”,,實質無不是將公眾資源圈為“自留地”牟取私利,。 公共資源淪為牟利的“私家花園”,,背后大多是“本位”思想在作祟。在“誰負責管理支配,,誰就該從中受益”等部門私利驅使下,,受公眾委托管理的公共資源,仿佛就成為本單位財產,,可隨意處置牟利,。這些不顧公眾基本權利,片面追求金錢利益的錯誤認識與行為,,帶來的“公共資源利益化,、公共利益部門化”,傳遞的是重營利輕公益的角色錯位,、嫌貧愛富的勢利觀念,,以及壟斷行業(yè)的霸王思維。 雖然備受社會各界詬病,,但公共資源過度商業(yè)化,、私利化現(xiàn)象屢禁不止、屢查不絕,,也暴露出我國公共資源管理中存在的支配缺約束和收益欠透明兩大“頑疾”。公園內土地使用權,、繁華地段停車位收費權等公共資源想給誰就給誰,,暗箱操作不斷;地圖“標注費”,、公益路牌上廣告收入等收益最終落入何人腰包,、花在什么地方,公眾無從得知,。管理支配與收益用途的不規(guī)范,、不透明,造成公共資源管理機構與部門極易成為各類腐敗“老虎”與“蒼蠅”的滋生地,。 治理公共資源私利化,,重在從“頭尾”兩端抓起。首先,,對可用市場化手段提高資源利用率的公園,、路牌、地圖標注等公共資源的管理源頭上,,充分利用拍賣競標等方式,,壓縮人為干預形成的尋租空間;對財政投入為公眾教育健康兜底的科教文衛(wèi)公共資源,,則應加強監(jiān)管力度,,防止部門私利導致資源分配不公和群眾負擔加重,。 另一方面,對公共資源管理運營產生的收益,,應該對經營活動,、收入與支出情況等進行嚴格的監(jiān)管,規(guī)定經營狀況必須定期向社會公布,,接受專項審計,,并允許第三方機構查賬。試想,,當管理支配過程中“無利可圖”時,,公共資源像“唐僧肉”被人咬的亂象還會如此層出不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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