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價值不到30元的節(jié)能燈,買到家后發(fā)現不亮了,,懷疑存在質量問題,,去找商家索賠對方卻不買賬,家住北京市東城區(qū)的楊女士今年4月就碰到了這樣的糟心事,�,!� 對楊女士而言,為此到法院訴訟顯然并不劃算,,但不維權又咽不下這口氣,,無奈之下,楊女士抱著試試看的態(tài)度找到了東城區(qū)消協反映此事,。令楊女士略感意外的是,,她最終順利拿到了退貨款。 在楊女士成功維權背后,,正是東城區(qū)消協力推“先行賠付”機制為解決小額消費維權難打開的一條綠色通道,。 其實,正如楊女士的遭遇,,一般消費者在進行小額消費碰到質量,、售后等問題時,一旦商家不認賬,,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將面臨舉證難、賠償低以及維權成本高等一系列問題,,最終不得不主動選擇放棄維權,。 對此,,東城區(qū)消協秘書長陳鳳翔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大量投訴都集中在千元以下與消費者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鞋,、服裝和其他小商品上,,一旦消費者認為商品質量存在問題并要求退換貨,直接找商家維權往往費時費力,,甚至最終維權所得還不如路費高,。而對于商家來說,不僅要為消費者退換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還應支付相應誤工費,目前一天誤工費標準達224.24元,。 鑒于以上情況,,為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并減輕商家實際負擔,東城區(qū)消協在總結過往處理小額消費投訴工作實踐的基礎上,,早在2006年6月就推出了“先行賠付”機制,,即在確認商品或服務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東城區(qū)消協先行賠付消費者損失,,再向被投訴商家發(fā)函說明情況后要求其在10個工作日內將賠付金返還給消協。 陳鳳翔向記者介紹,,在推行“先行賠付”機制之初,,面向的消費者僅為老、弱,、病,、幼四個群體,商品價格限定在300元以內,,不過,,隨著工作順利開展并得到消費者和商家認可,已將受眾擴展至所有消費者,,商品價格上限也提升至1000元,。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被東城區(qū)消協納入“先行賠付”機制范疇內的企業(yè)多是消費者滿意單位和信譽高誠信守法的商家,,對“先行賠付”也持認可態(tài)度,。 對于外界關心的“先行賠付”資金從何而來這一問題,陳鳳翔解釋稱,,盡管消協是全額撥款的事業(yè)單位,,但“先行賠付”資金并沒有納入財政預算,而是通過向同級工商局申請“先行賠付周轉金”,,年初將錢“借”出來,,等企業(yè)償付資金到位后,,年底再把錢“退”回工商局的賬上。至今,,并未因“先行賠付”損失一分錢,。 據悉,截至今年5月,,東城區(qū)消協利用“先行賠付”機制一共解決了186件小額消費投訴,,賠付資金已達6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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