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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乃育/繪 |
從寧波到廈門,,本來1個多小時的航程卻變成了近20個小時的苦苦等待,,航班延誤讓胡先生心中不快,而廈門航空(下稱“廈航”)工作人員屢次改口航班延誤原因和僅有的300元賠償金更是讓他難以接受,。
今年6月27日,,胡先生準備乘坐廈航MF8076班機由寧波飛往廈門,航班原定起飛時間為22:35,到達時間約在23:50,,航程僅1個多小時,。不過,當胡先生在為登機做準備時,,廈航工作人員突然告知“由于空中管制航班晚點,,可能要等到凌晨一兩點才能起飛”。
隨后,,胡先生同其他乘客被機場工作人員帶到酒店休息,,此后又被告知由于天氣原因飛機在由長春飛寧波時已經(jīng)備降到沈陽,飛行時間延遲到第二天早上10點左右,。其間,,胡先生曾和廈航工作人員交涉咨詢是否可以退票或轉(zhuǎn)簽,但并未得到明確回復(fù),。令胡先生想不到的是,,當他第二天趕往機場后,廈航工作人員卻稱“機組人員飛行時間太長需要休息,,起飛時間再次延后”,。
“如果明確不了航班到底什么時候能飛,至少應(yīng)該告訴我們可以退票或改簽,,那時寧波還是有別的航空公司飛廈門的航班的,,結(jié)果廈航始終沒給準信,總說馬上就能飛,,最后直到下午6點才起飛,。”胡先生對記者說,。
胡先生稱,,最終他在6月28日下午6點左右乘坐廈航航班飛回廈門,廈航方面給了每位乘客300元作為補償,。不過,,在胡先生看來,300元的賠償與自己的損失并不相稱,,于是在抵達廈門后便向有關(guān)方面進行了投訴,,要求廈航書面道歉或為自己提供一張VIP卡以便日后遇到類似情況能夠得到更好的服務(wù),但遭到廈航方面拒絕,。同時,胡先生也回絕了廈航提出贈送航模和U盤作為補償?shù)淖龇ā?BR> 就此,,《經(jīng)濟參考報》記者致電廈航,,一位客服人員告訴記者,6月27日的MF8076班機確實遭遇空中管制并因天氣原因被取消,而補發(fā)航班需要從沈陽飛回長春再飛寧波,,由于“順延”原因被延誤,。根據(jù)民航局指示,應(yīng)補償每位旅客200元,,但考慮到航班延誤時間比較久,,廈航寧波工作人員在向公司申請后做了人性化處理,,為旅客多加了100元,,最終賠償金額為300元。
上述廈航客服人員還稱,,航班延誤時,,廈航寧波工作人員已在現(xiàn)場向乘客表達歉意,如果因為乘客投訴就給予VIP待遇將對其他VIP客戶不公,。
“航班晚點太久,,300元賠償和近20個小時的等待相比微不足道。廈航的后續(xù)服務(wù)也難以令人滿意,,他們是在我們提出要求后,,才提供的水和食物,此外,,也沒有給我們改簽或退票的機會,,有誤導(dǎo)乘客和拖延的重大嫌疑�,!焙壬粷M地說,。
對于胡先生的維權(quán)行為,新疆西部律師事務(wù)所張元欣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航班延誤尤其是20個小時屬于嚴重延誤,,航空公司應(yīng)該給出書面道歉。
中國航空法律服務(wù)中心首席專家,、北京市法學(xué)會航空法學(xué)研究會常務(wù)副會長張起淮告訴記者,,如果航空公司違約或侵權(quán)就應(yīng)該承擔(dān)相應(yīng)法律責(zé)任和后果,乘客如果嫌賠償太少可以通過訴訟讓法院判決,,但維權(quán)主張應(yīng)該合情合理,,切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