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河北省保定市一家民營加油站積極配合政府城市建設被拆遷,。8年來,,當事人為爭取合法合理的補償安置,先后向河北省有關部門,、領導,,保定市政府、相關領導,、部門呈遞文字材料48次,、126份共計10萬余字,保定市先后有1任市委書記,、3任市長,、4任主管副市長經(jīng)手,8位市領導共作出批示39次,,然而拆遷補償安置始終沒有落實到位,,堪稱“部門相互扯皮、行政效能低下,、罔顧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例,。
遇上“最牛違章建筑”耽擱五年
2005年3月,保定市對七一路高速引線進行拓寬改造,,占地2.6畝的民營企業(yè)——
藍盾加油站被列入拆遷范圍,。當時保定市領導研究決定“先拆遷后補償”,將加油站部分建筑物和加油設備拆除,,占用其土地1.5畝,。
藍盾加油站在未與政府簽訂拆遷補償協(xié)議的前提下,積極配合政府拆遷,,受到當時的保定市領導表揚,,當?shù)匦侣劽襟w以此為典型進行宣傳報道。2006年8月,,保定市建設局,、規(guī)劃局、國土局三部門確定了“加油站原址改,、擴建安置意見”,,“其拆遷補償計費時間至新建加油站建成并正式營業(yè)為止”,保定市政府也批準了這個安置意見,。
由于加油站實施原址改,、擴建需拆除南鄰——
綠蘿灣酒店(屬違章建筑),而拆除這處違章建筑一波三折,,藍盾加油站拆遷長達8年沒有妥善安置,,其中有5年時間因為綠蘿灣酒店遲遲拆不動所耽擱。
記者調查了解到,,從2005年3月至2009年4月,,對拆除綠蘿灣酒店問題,保定市前后三任副市長石小琢、曹汝濤,、趙常福都作出過批示,。從保定市、綠蘿灣酒店所在地北市區(qū)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往來文件中可以看出,,由于某些部門和領導態(tài)度,、立場不堅定,拆除綠蘿灣一事在市,、區(qū)雙方的不斷博弈中屢次出現(xiàn)變數(shù),。
2009年4月,新華社以《政策與對策的較量——
河北保定五年拆不掉一處違章建筑》為題曝光綠蘿灣酒店拆除難問題,,時任保定市市長于群,、分管副市長趙常福分別作出批示,要求查處和“限期一個月”拆除,。然而,,在隨后的八個月里,北市區(qū)政府等相關部門互相踢皮球,,找理由不執(zhí)行,,違章建筑仍然“毫發(fā)未損”。
2009年11月,,新華社再次以《河北保定:“最牛違章建筑”五年拆不動 市長批示八個月無進展》為題予以曝光,,時任保定市委書記宋太平、市長李謙,、分管副市長趙常福分別作出批示,,2010年2月綠蘿灣酒店終于被拆除,此時距2005年3月整整5年,。
八年八名市領導批示39次
自綠蘿灣酒店被拆除至今3年多時間,,藍盾加油站拆遷補償安置問題依然沒有按照程序妥善解決,。8年來,,藍盾加油站法人代表于金蘭向河北省有關部門、領導,,保定市政府,、相關領導、部門呈遞文字材料48次,、126份共計10萬余字,,先后有保定市1任市委書記、3任市長,、4任主管副市長經(jīng)手,,8名領導共作出批示39次,相關單位、部門至今沒有認真落實,。
今年1月,,藍盾加油站法人代表于金蘭再次給新任保定市長馬譽峰呈遞材料。2月5日,,馬譽峰批示:“如屬實,,請予盡快解決,并將結果報我,�,!碑敱6ㄊ凶〗ň謱⑾嚓P材料報送主管城建工作的相關領導時,其卻以“寫得不行”為由退回,。保定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說:“加油站拆遷補償安置意見已獲政府批準,,早就應該按照法規(guī)、程序嚴格兌現(xiàn),,誰也沒想到竟拖了8年,,被拆遷企業(yè)和我們都耗費了大量精力、物力,、財力,。這份材料內容完整,該寫的都寫了,,不知道還有哪里寫得不行,。”
拆遷補償費用倍增責任在誰
藍盾加油站法人代表于金蘭告訴記者,,加油站恢復正常經(jīng)營涉及20多個部門,、單位,由于政府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長期沒有落實到位,,致使企業(yè)經(jīng)營證件在年檢過程中常常遇到難題,,甚至面臨被注銷的風險。
目前,,保定市規(guī)劃局(2011年7月)已經(jīng)批準加油站原址改,、擴建規(guī)劃設計建設條件,保定市國土局(2012年10月)已經(jīng)給北市區(qū)下達加油站用地指標,,同時,,市住建局也多次協(xié)調并發(fā)函至北市區(qū)要求落實征地,但北市區(qū)表示加油站征地有困難,,至今無法組卷上報市國土局,。
此外,關于藍盾加油站的拆遷補償費用問題有關部門也在推諉扯皮,。當年保定市建設局對藍盾加油站的拆遷補償費用有過詳細測算,,建安費、臨時安置補助費、營業(yè)性用房租金損失,、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征地費、拆除剩余建筑費共6項費用,,隨著時間的延宕,,這6項費用也在不斷增加。由于綠蘿灣酒店未能及時拆除,,截至2006年3月,,6項費用為234.46萬元;截至2008年12月,,增加到426.04萬元,;截至2009年4月,增加到449.95萬元,;截至2010年3月,,增加到523.42萬元。
盡管,,2006年3月,、2010年6月,藍盾加油站分兩次拿到了部分拆遷補償款,,包括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費,、搬家費、過渡費等109.92萬元,;建安費124.54萬元,、征地費81萬元、評估費0.4萬,、清除垃圾費10萬元,、停產(chǎn)停業(yè)損失費17.5萬元,共計233.44萬元,。截至目前,,上述6項費用已增加至約800余萬元,保定市政府仍欠藍盾加油站拆遷補償款500余萬元(市建【2013】43號文),。
依據(jù)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保定市政府批準的加油站拆遷補償安置意見,,“其拆遷補償計費時間至新建加油站建成并正式營業(yè)為止”,加油站一日不恢復經(jīng)營,,政府財政每天就要多增加一筆負擔。據(jù)了解,,保定市政府辦公廳于2011年6月9日提交政府“藍盾加油站有關情況的報告”中明確指出:“其余因北市區(qū)未及時拆除綠蘿灣違章建筑(2006年8月至今)而形成的相關費用,,由北市區(qū)負責協(xié)調解決”,遭到北市區(qū)拒絕。
于金蘭說:“8年前,,我們是積極配合政府拆遷的正面典型,;為爭取本應屬于自己的合法利益,8年間,,我們說破了嘴,,跑斷了腿,成了某些部門和領導腳下的皮球被踢來踢去,,家庭財產(chǎn)和身心遭受巨大傷害,。”她表示:“政府拆遷致使企業(yè)停產(chǎn)停業(yè)至今,,理應由政府補償安置,,我們不管是保定市財政還是北市區(qū)財政負擔,上下級政府之間互相推諉扯皮,,不應成為拆遷補償安置意見不能落實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