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審計署發(fā)布《關于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顯示,,轉移支付結構不夠合理,,部分專項轉移支付分配不夠規(guī)范,。具體情況如下: 轉移支付結構不夠合理,。2012年,,中央轉移支付占中央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為62.77%,;專項轉移支付加上一般性轉移支付中具有限定用途的5項資金后,,實際規(guī)定了專門用途的轉移支付占中央轉移支付的比重為64.42%,。 轉移支付管理不夠完善。285項專項轉移支付中,,有31項尚未制定管理辦法,,有25項因投入市場競爭領域、投向交叉重復等需要清理整合,;抽查的18個省本級有34%的中央轉移支付未編入其年初預算,,其中專項轉移支付有53%未編入。 部分專項轉移支付分配不夠規(guī)范,。有的多頭分配,,抽查質量技術監(jiān)督補助等3個專項共計9.8億元,由財政部和主管部門切塊后分別分配,,且分配方法和標準不同,。有的資金使用分散,抽查的2290.31億元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共分配給18個省的3.7萬多個項目,,其中50萬元以下的項目占44%。 撥付地方的部分專項轉移支付層層結存,。抽查能源節(jié)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三個款級科目轉移支付資金在18個省的使用情況發(fā)現,至2012年底,,這些地方當年收到的420.92億元中央專項資金中,,有177.45億元(占42%)結存在各級財政或主管部門。同時,,撥付到項目單位的資金有7.73億元(占1.8%)被虛報冒領,、擠占挪用;抽查的1908個項目中,,有443個(占23%)實施進度慢或建成后未實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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