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姚堅23日在此間援引中國《反壟斷法》稱,對外資并購境內企業(yè)或者以其他方式參與經營者集中,,涉及國家安全的,,除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 姚堅是在當日就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的實施情況回答記者提問時作出上述表態(tài)的,。在談及關于經營者集中案件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時,姚堅指出,,對有關并購案件進行國家安全審查是很多國家通行的做法,。經營者集中審查和國家安全審查是兩項不同的法律制度,依照不同的程序來實施,。一個交易涉及反壟斷審查的同時也可能涉及國家安全審查,。 姚堅稱,自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施行以來,,商務部出臺了一系列配套立法,,內容涉及經營者集中的申報、審查,、競爭影響評估以及申報材料等方面,。 姚堅介紹,至2013年3月31日,,商務部共收到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698件,,立案627件,審結579件,。在審結案件中,,無條件批準了562件,占97.1%,,附加限制條件批準16件,,禁止的申報有1件,。 姚堅表示,從統(tǒng)計數據可以看出,,商務部經營者集中審查嚴格依法進行,,不會給企業(yè)的正常經營活動造成障礙,。中國的《反壟斷法》實施時間不長,,但《反壟斷法》及其配套立法關于審查程序等的規(guī)定,,與其他國家的普遍做法基本一致,。同時,,中國《反壟斷法》對境內外所有經營者均一視同仁,,平等適用,。 姚堅還指出,,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來開展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不斷提高審查工作效率,,其目的是切實維護公平競爭,保障規(guī)范的市場秩序,,為企業(yè)的經營活動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法制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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