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率先拉開地方版“國五條”細則大幕,,但并未對眾人關注的20%差額征稅如何操作等問題做出明確規(guī)定。 據(jù)《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由國家稅務總局牽頭制定的“差額征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在研討之中,,由于涉及房屋原值以及抵扣憑證等問題,因此本月內難出臺,。對此,,業(yè)內人士表示,在稅務總局出臺實施辦法之前,,地方版“國五條”細則涉稅部分或選擇模糊說辭,,或會直接延緩發(fā)布。 事實上,,之前所傳部委版“國五條”細則指導意見便是指“實施辦法”,。 據(jù)接近國稅總局權威人士表示,由于所得稅屬于共享稅種,,其認定與實施必須由中央決定,,地方沒有資格對其制定實施方案。因此,,20%差額征稅實施細則部分的重任就落在國稅總局頭上,。 上述人士透露,實施辦法將仍保持5年大原則不變,,但具體操作還有待明確,。我國房屋種類眾多,,除部分沒有參考原值的住房外,還存在商品房,、福利房,、公房之分,因此,,怎樣對于房屋原值進行測定是難點,。 稅收計稅依據(jù)方面,需要提供哪些憑證也是政策制定困難之處,。上述人士說:“像裝修,、維護等支出是可以用于計稅抵扣部分,但是已經一,、二十年的住房,,每次裝修或維護的發(fā)票不會都保存著,因此,,對于這部分的認定也是問題,。” 此前,,我國二手房交易中,,若轉讓自有住房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達5年,,免收個人所得稅,,若非家庭唯一住房或未到5年的,若可提供房屋原值,,按原值差額20%計征,,若不能提供,則需按交易總額1%計征,。其中,,按20%差額繳稅時合理稅費可以進行抵扣。例如轉讓住房時實際繳納的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印花稅等,。 “實施方案必須制定得清晰且具有可執(zhí)行性,‘一刀切’按差額20%征收存在現(xiàn)實執(zhí)行困難,。如果方案不清楚,,一方面地方會難以執(zhí)行,另一方面對于保護剛需方面的設定也有待研究�,!鄙鲜鋈耸勘硎�,。 廣東省25日發(fā)布的省版“國五條”細則中,對“國五條”中引起爭議的“20%差額征稅”問題只是重申“嚴格執(zhí)行國辦發(fā)〔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guī)定”,,再無更多表述,。 上海方面,據(jù)相關人士透露,,雖然細則會于31日前按時發(fā)布,,但里面對于20%差額征稅一事也只是重申國務院意見。安徽相關人士則透露,,還沒有具體時間表,或許會等國稅總局的指導文件,。 太原市房管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相關細則已進行多次修改,因為涉及銀行,、稅務,、發(fā)改、物價等部門,,還需要征求各部門意見,,所以細則還在商討完善當中。但稅務機關相關人士表示,,該部門還沒有見到過相關細則,,因此出臺時間還有待觀察。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地方版“國五條”細則,,在國稅總局出臺實施辦法前很難給出清晰的方案,因此,,部分地方會選擇模糊處理,,照抄國家表述,另一部分則會等實施方案出臺后再進行發(fā)布,。 “地方執(zhí)行力不足是造成樓市調控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說,,只有地方真正執(zhí)行中央政策,,才能避免產生調控失敗的結果。 也有業(yè)內專家指出,,方案應更具執(zhí)行性,,在實行問責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地方出現(xiàn)變相放松調控的情況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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