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福州檢驗檢疫局獲悉,,去年全年該局共檢出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短重36批次,為企業(yè)挽回經濟損失159.2萬美元,。 據(jù)介紹,,去年福州口岸被檢出短重的主要進口貨物品種為礦產品(鐵礦、煤炭)以及棉花,;其中,,鐵礦石,、煤炭短重26批。
福州檢驗檢疫局相關人員說,,進口大宗資源性產品短重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近來國內鐵礦石進口均價波動較大,,來自印度、馬來西亞,、菲律賓等地的部分貿易出口商為減少損失故意“缺斤短兩”,、“以水充礦”,去年最高的一批次鐵礦石短重率竟達32.26‰,。二是國外礦產品檢驗鑒定市場不規(guī)范,,技術水平參差不齊甚至存在不實行為,有的將裝貨方式由原來的港口裝貨變更為錨地裝貨,,監(jiān)管可控性較差,。 福州檢驗檢疫局建議,為杜絕進口大宗資源性礦產品短重行為,,一是在合同的相關條款中,,應訂明以到貨口岸檢驗檢疫機構為最終結算依據(jù),爭取索賠時占據(jù)有利地位,;二是選擇誠信合作伙伴,,在簽訂貿易合同前,,將誠信作為發(fā)貨商選擇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避開存在欺詐行為的不良企業(yè);三是進口單位在簽訂進口合同時,,要注意合同用語規(guī)范,,技術指標表述準確,重要條款內容特別是檢驗,、索賠,、仲裁等條款要確保齊全,以防出現(xiàn)質量問題后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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