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成礦業(yè)今日公告,,目前經廣州市公安機關鑒定,,已證實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創(chuàng)新礦業(yè)開發(fā)有限公司、廣東油坑建材有限公司,、梅州聯(lián)維亞投資有限公司有關糾紛合同中所使用的公章以及油坑建材和聯(lián)維亞法人代表的私章均為偽造,,廣州市公安機關并為此出具了《鑒定結論通知書》,。
賢成礦業(yè)表示,由于目前公司因受各類資產被凍結,、查封的影響,,面臨著經營管理經費短缺的實際情況,有小部分案件因未能在交費有效期內繳交鑒定費用而未能完成公章司法鑒定工作,;同時也由于所涉及的部分訴訟仍未進入到有關的司法程序,,相關司法機構仍未正式受理公司的公章鑒定申請。
對此,,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克服所面臨的經費困難,,同時密切關注涉及訴訟的進展情況,推進并完成有關的公章鑒定工作,,以免除不應由公司承擔的責任,。
回溯此前資料,2012年4月以來,,賢成礦業(yè)因控股股東利用公司及下屬控股子公司名義對外借款,、擔保而先后涉及一系列訴訟。
賢成礦業(yè)經核查后,,發(fā)現引起上述訴訟中的對外借款,、擔保合同中所使用的公章存在造假的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為此公司除要求控股股東針對有關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報案外,,也向有關司法機關提出了公章鑒定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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