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yōu)卡丹和‘好娃娃’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已經被充分證明了對兒童的肝腎毒性,,一歲內禁服,,六歲內慎服,。”這是網友“那時花開的秋天1986”的一條微博,。而就是這條微博,,立即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一時間媒體報道,,企業(yè)澄清,,明星道歉,監(jiān)管部門的回應紛至沓來,。
對于逐漸發(fā)酵的“優(yōu)卡丹”禁用事件,江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在27日發(fā)表了公告稱:“近日,,有網友對江西銅鼓仁和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氨酚烷胺顆�,!皟�(yōu)卡丹”產品表示關注。2012年5月,,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下發(fā)了《關于修訂含鹽酸金剛烷胺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的通知》,,對所有含鹽酸金剛烷胺成分的兒童非處方藥品說明書進行修訂,要求生產企業(yè)接通知后,,盡快修改該類產品的說明書,。在【禁忌】項中增加“因缺乏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禁用本品”,�,!居梅ㄓ昧俊宽椢醋髡{整,1-12歲兒童可按說明書正常使用,。
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含鹽酸金剛烷胺成分用藥說明書的修訂,,是對該類藥品再評價后的普遍規(guī)定,不是針對江西銅鼓仁和制藥有限公司的小兒氨酚烷胺顆�,!皟�(yōu)卡丹”產品的個別要求,。江西銅鼓仁和制藥有限公司的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優(yōu)卡丹”新修訂的藥品說明書已經我局批準,,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備案,,該藥品可正常銷售和使用。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對于非處方藥,,應當仔細閱讀說明書并按說明使用或在藥師的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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