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網(wǎng)站24日消息,,為進一步發(fā)揮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以下簡稱離島免稅政策)效果,,支持海南加快國際旅游島建設,國務院決定調整完善離島免稅政策部分內容,。
調整的內容包括:
1.將政策適用對象的年齡條件調整為年滿16周歲,;
2.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廚房用品、玩具(含童車)等3類免稅商品品種,;
3.將離島旅客每人每次免稅購物限額調整為人民幣8000元,。
此外,免稅限額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購買1件單價8000元以上商品時調劑使用,,相應扣減應繳進境物品進口稅的稅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價格-剩余免稅限額”計價繳納進境物品進口稅的條件下,每人每次還可以購買1件單價8000元以上的商品,。
通知全文如下:
財政部關于調整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公告2012年第73號)
為進一步發(fā)揮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以下簡稱離島免稅政策)效果,,支持海南加快國際旅游島建設,國務院決定調整完善離島免稅政策部分內容,。財政部經商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現(xiàn)就離島免稅政策調整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離島免稅政策部分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將政策適用對象的年齡條件調整為年滿16周歲,。
(二)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廚房用品,、玩具(含童車)等3類免稅商品品種,。調整后,免稅商品品種擴大至21種,,具體商品品種詳見附件,,其中國家規(guī)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進口以及20種不予減免稅的商品除外,。
(三)將離島旅客每人每次免稅購物限額調整為人民幣8000元,,即單價8000元以內(含8000元)的免稅商品,每人每次累計購買金額不得超過8000元,,同時適當提高購買免稅商品數(shù)量范圍(詳見附件),。
此外,免稅限額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購買1件單價8000元以上商品時調劑使用,,相應扣減應繳進境物品進口稅的稅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價格-剩余免稅限額”計價繳納進境物品進口稅的條件下,,每人每次還可以購買1件單價8000元以上的商品,。
二、除以上調整外,,離島免稅政策其他內容繼續(xù)執(zhí)行《財政部關于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1年第14號)的有關規(guī)定,。同時,離島免稅商品須符合檢驗檢疫,、中文標簽,、產品認證、衛(wèi)生許可,、質量安全等相關規(guī)定,。

本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
特此公告。
財 政 部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