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大地(現名*ST大地,002200)上市造假這是繼銀廣夏之后A股的又一大污點,!
造假上市,、虛增收入2.96億元,IPO募資近3.5個億的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造假案東窗事發(fā)后,,法律給予其的一審判決竟然只有公司被判罰款400萬元、五名被告人的集體緩刑,。
在市場層面,,綠大地截至目前的處罰似乎只有被冠以“*ST”頭銜一項,但其股價一年來暴跌70%,,48億元市值蒸發(fā),,眾多投資者損失慘重。
由于所有股東須為公司上市前原股東的違法行為承擔賠償責任,,以原控股股東,、董事長何學葵為首的五名責任人竟然沒有被另行判罰一分錢。這樣隔靴搔癢的處罰力度被市場嗤之以鼻,,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媒體對上述判決均表示了不滿,,直斥不痛不癢的處罰無異于鼓勵上市公司造假,傳遞出的是一種資本市場懲戒功能缺失的信號,。
招股書亮麗 股價暴漲
2007年12月6日,,綠大地的發(fā)行各方簽發(fā)了上市招股說明書。作為A股第一家綠化園林公司,,綠大地招股書呈現給市場的是一份靚麗的高成長藍圖,。
招股書顯示,2004~2007年1~6月份,公司實現營收14673.6萬元,、15779.2萬元,、19054.5萬元、13274.5萬元,,實現凈利潤依次為3342.1萬元,、3723.6萬元、4707.1萬元,、3341萬元,,呈現出快速增長的勢頭。
由于發(fā)行前公司每股收益高達0.84元(2006年),,2007年上半年更是高達0.53元,,最終綠大地以16.49元/股的發(fā)行價,近30倍的攤薄市盈率發(fā)行,,總募集資金3.4629億元,。上市首日,綠大地以其獨一無二的題材以及傲人的業(yè)績獲得資金追捧,,上市首日一度觸及漲幅限制而停牌,,最高價為48.98元/股,最大漲幅為197%,。
上市之后的綠大地并沒有理會大盤的見底,,而是繼續(xù)上揚。2008年1月21日,,公司股價最高漲至63.88元/股,。雖然在大熊市中綠大地的股價也出現回落,但在整個2008年,,綠大地的股價表現尚屬堅挺,,整年跌幅僅有34%。其中,,2008年4月~7月,,其股價還出現了一波約70%的漲幅。
就在2010年底,,綠大地的股價還最高觸及44.86元(不復權),。如今,已經改名為*ST大地的綠大地,,股價只有13.49元/股,,一年來跌幅70%。
東窗事發(fā) 董事長被抓
2010年3月17日,,綠大地突然發(fā)布公告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規(guī),證監(jiān)會已經對其立案調查,。
由于相關公告對公司為何被調查并未言明,,其股價并沒有太多的過激反應。不過,,3月30日綠大地發(fā)布公告稱,,由于旱災影響,根據初步自查結果,,預計公司2009年度經營業(yè)績可能出現虧損,。實際上,就在2月27日公布的2009年業(yè)績快報中,,綠大地的凈利潤還高達6211.6萬元一個月突然“虧損”6000余萬,!
有意思的是,綠大地遭證監(jiān)會調查的公告剛好夾在公司業(yè)績快報和業(yè)績修正預告之間,,而2010年2月27日的業(yè)績快報,,距離2009年結束已有兩個月了,公司完全能夠對2009年年報進行較為準確的分析,,也能夠注意到西南旱情對公司影響,。這次“改判”顯然不同尋常。
實際上,,在此后長達近一年的時間里,,綠大地并未遭到利空的打擊。直到2010年12月23日,,綠大地稱控股股東何學葵的股份遭公安機關依法凍結,;12月30日,綠大地公告稱公司因涉嫌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正接受調查,。隨后,公司董事長何學葵,、財務總監(jiān)李鵬被依法批捕,,公司股價開始暴跌。
由于所聘會計師事務所中準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0年度財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股票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特別規(guī)定》,,公司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綠大地”變更為“*ST大地”。
違法者“全身而退”
2011年8月18日,,*ST大地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昆明市檢察機關《起訴書》,,檢察機關以欺詐發(fā)行股票罪、違規(guī)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單位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龐明星、趙海麗,、趙海艷的刑事責任,。
2011年12月3日,*ST大地公布了昆明市官渡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法院認定,,2004年至2007年,被告人何學葵,、蔣凱西等利用相關銀行賬戶操控資金流轉,,采用偽造合同、發(fā)票,、工商登記資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將款項支付給其控制的公司,、虛構交易業(yè)務,、虛增資產、共計虛增營業(yè)收入2.96億元,。
上市后,,綠大地繼續(xù)實施財務報表造假,2008年虛增收入8564.68萬元,,2009年虛增收入6856.1萬元,。
根據判決結果,公司犯欺詐發(fā)行股票罪被判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原董事長何學葵犯欺詐發(fā)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被告人原財務總監(jiān)蔣凱西犯欺詐發(fā)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外聘財務顧問龐明星和公司員工趙海麗獲刑兩年,,緩刑三年;公司員工趙海艷獲刑一年,,緩刑兩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包括原董事長何學葵在內的操縱綠大地造假的責任人無一被予以罰款,,且均被予以緩刑,,這相當于造成如此惡劣罪行的責任人,,在判決日后可以“全身而退”了。
對于如此輕的處罰,,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媒體,、以及眾多市場人士均對此嗤之以鼻,直言這無疑是鼓勵上市公司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綠大地這樣一個爛攤子,,就在判決日幾天前,,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已經收購了何學葵持有的3000萬股股份。綠大地的“老爸”也從一個詐騙犯,,搖身變成了國有獨資企業(yè),。
學者董登新:股民應索賠
拿了判決書就回家了這或許是綠大地造假案一審判決最讓市場感到滑稽和無奈的描述。由于責任人全部獲緩刑,,且沒有進行任何罰款,,如此輕的處罰迎來市場的不解和不滿。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了兩位市場人士,。
“只要是在招股書上簽了字的,都應該讓他們牢底坐穿,�,!泵鎸G大地的一審判決,市場普遍認為處罰過輕,。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教授也認為,,綠大地的造假事件性質極其惡劣,這樣的處罰太輕了,。
董登新指出,,刑事判罰只是綠大地造假上市案的一個方面,投資者應該學習西方提起集體民事訴訟,,進行索賠,。“我認為應該沒收違法者的股份或凍結其資金,,以備未來民事賠償所用,。”董登新指出,。
然而,,法院判決中,相關違法者并未遭遇金錢上的處罰,。董登新的建議似乎已經無法實現了,。就在法院判決前不久,,綠大地造假“第一人”原董事長何學葵已經將其持有的3000萬股股份轉讓給了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這也為日后股民向何學葵索賠埋下了隱患,。
對于監(jiān)管層未來如何杜絕和治理上市公司造假,,董登新指出,證監(jiān)會,、交易所的權力有限,,他們可以收集市場的舉報、在日常的監(jiān)管中發(fā)現問題,,在權力范圍內進行停牌,、譴責、處罰,。但更嚴厲的處罰,,如刑事、民事處罰還有賴于法律,。證券監(jiān)管部門應多加強制度建設,,與最高人民法院等機關通力合作。
律師嚴義明:檢察院應抗訴
“對于這樣的判決,,檢察院應該抗訴,。”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嚴義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一般人認為,,商業(yè)欺詐沒有殺人、放火那么惡劣,,但是綠大地這樣的欺詐案受害面廣,、影響大,不應適用緩刑,�,!�
嚴義明認為,綠大地造假案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欺詐上市,,二是上市后的虛假信披,兩罪須并罰,,如此相關責任人的刑期應該在4年或4年以上,,不符合緩刑的條件(3年以下)�,!叭缃�,,所有責任人都被判緩刑,都不用坐牢,,相當于沒有懲處,。對此,,檢察院應該對如此輕的判決進行抗訴�,!�
記者注意到,,當年轟動資本市場的藍田股份造假案中,藍田股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瞿兆玉也被判緩刑因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本次一審判決是由昆明當地法院作出的,市場對判罰主體機關存有疑問,。嚴義明告訴記者,證監(jiān)會只有行政處罰權,,它將犯罪線索移交給犯罪發(fā)生地的司法機關是合適的,。不過,考慮到犯罪主體募集的資金可能絕大多數都會用到當地的發(fā)展,,所以市場對其過輕判罰的質疑也是合情合理的,。
對于綠大地的投資者能否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進行民事訴訟,嚴義明表示了肯定,。他指出,,投資者提起民事訴訟的條件是在判決書生效后,比如一審判決后,,控辯雙方沒有上述或抗訴,,判決書即生效,投資者便可以進行起訴,。不過,,嚴義明指出,根據法理,,危害行為發(fā)生地和危害結果所在地,,都可以提起訴訟。但是由虛假信息造成的損害,,有專門的司法解釋,,只能在犯罪主體所在省會的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即昆明中院起訴,�,!翱紤]到地方性因素,對這個案件的民事起訴前景也不能夠太樂觀,�,!�
A股公司造假屢禁不絕
在A股市場,,類似綠大地這樣造假的(準)上市公司并不少。在A股成創(chuàng)立的早期,,尤為嚴重,。
最有名的當屬銀廣夏A。1994年6月,,銀廣夏A上市,。由于其業(yè)績和誘人的前景而被稱為
“中國第一藍籌股”。
不過,,2001年8月,,《財經》雜志發(fā)文揭露了銀廣夏的造假行為。最終,,該公司被證監(jiān)會查處并認定,,銀廣夏從原料購進到生產、銷售,、出口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偽造了全部單據,1998年至2001年期間累計虛增利潤77156.7萬元,。
除了銀廣夏,,藍田股份也是資本市場“著名”的造假公司。當時,,藍田股份被譽為“中國農業(yè)第一股”,。但這樣一家有著農業(yè)部背景,手握多家國有大型銀行借款的藍田股份倒在了一位叫劉姝威的學者600字的內參上:一個年銷售收入18.4億元(2000年)的公司,,應收賬款僅857.2萬元,。難道公司只做“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自然經濟買賣,?
除了銀廣夏,、藍田股份,鄭百文的情況或許與綠大地更為相似,。這樣一家本不具備上市資格的公司,,經過企業(yè)的包裝和中介機構的“審計”,搖身變成了一家10年間銷售收入增長45倍,、利潤增長36倍,、上市當年實現銷售收入41億元的名牌企業(yè)。鄭百文1999年以來瀕臨關門歇業(yè),,有效資產不足6億元,,而虧損超過15億元,拖欠銀行債務高達25億元。
隨著A股上市公司越來越公開透明,,編故事和簡單的財務數據拼湊已經不符合時代特征了,,所以這才有了類似綠大地這樣,,更難發(fā)現的“左手倒右手”的虛假交易造假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綠大地之后,部分上市公司或擬上市公司也采取類似造假手段,。
比如紫鑫藥業(yè)(002118),。2011年8月,,《上海證券報》刊登了對紫鑫藥業(yè)的暗訪文章,,直指紫鑫藥業(yè)偽造上下游客戶,、虛構人參相關交易等內容,。最終,中國證監(jiān)會對紫鑫藥業(yè)予以了立案稽查,。而根據公司的自查結果,,紫鑫藥業(yè)承認了公司存在巨額內部交易,。
再比如擬上市公司勝景山河,。2010年底,《每日經濟新聞》披露過勝景山河的調查性報道,。一家地處湖南岳陽,,遠離黃酒主要消費區(qū)域、產銷量排名連國內前五都進不了的企業(yè),,卻號稱依靠“古越樓臺”黃酒,,創(chuàng)造出
“毛利率高于行業(yè)平均水平10個百分點,,銷售均價高出古越龍山等行業(yè)龍頭1.7倍~3.6倍,,人均產能甚至比古越龍山高出358%”的奇跡,。謊言終被拆穿,,勝景山河倒在了上市的門前,,已咽到肚子里的募集資金還是吐了出來,。
但是,類似這樣被媒體揪出的上市公司造假事件畢竟只是少數,。在法律輕判的背景下,造假者過低的造假成本,,其威懾力何在,?
延伸閱讀
國外上市公司造假 責任人須“牢底坐穿”
相比國內對資本市場造假的
“寬容”,國外的上市公司若敢造假,,將付出極其嚴苛的代價,,安然公司倒閉一事就是其中最經典的案例,。
資料顯示,,安然公司2000年總收入高達1010億美元,,名列《財富》雜志“美國500強”的第七名。安然掌控著美國20%的電能和天然氣交易,,是華爾街競相追捧的寵兒,,是分析師筆下的績優(yōu)股,,股價高達80美元。
然而,,這樣一家“航空母艦”竟然在2002年的短短幾周時間便宣告破產。其原因便是持續(xù)多年精心策劃,、乃至制度化系統(tǒng)化的財務造假被公開,。
2001年年初,一家有著良好聲譽的短期投資機構老板吉姆·切歐斯公開對安然的盈利模式表示了懷疑,。
隨后,,這一質疑聲逐漸被放大,安然的股票開始下挫,。此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安然及其合伙公司進行正式調查,。
到了11月初,,安然被迫承認做了假賬,其虛報數目讓人瞠目結舌:自1997年以來,,安然虛報盈利共計近6億美元,。而到了當月月底,安然股價跌至0.26美元,,市值由峰值時的800億美元跌至2億美元,。12月初,安然正式向破產法院申請破產保護,,破產清單中所列資產高達498億美元,,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大的破產企業(yè)。
對于安然造假的處罰,2006年,,休斯敦地區(qū)法院最終判決安然公司前首席執(zhí)行官杰弗瑞·斯基林被指控的二十八項罪名中十九項成立,,被判處監(jiān)禁二十四年零四個月。其他涉案人員也相繼獲罰,。
在安然公司造假案之后,,原美國第二大長途電話公司世通公司也陷入少計成本、濫用準備金等此物造假漩渦,。
最終,,世通公司前首席執(zhí)行官伯納德·埃貝斯證券欺詐、共謀等9項指控全部成立,,判處埃貝斯25年監(jiān)禁,。
有意思的是,在安然造假案審判后,,美國司法部發(fā)表了一項簡短聲明,。聲明指出,安然破產案的審判結果表明,,打擊企業(yè)犯罪如同打擊街頭犯罪一樣,,監(jiān)管層會毫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