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日,,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在例行發(fā)布會上表示,,淘寶遭圍攻事件已經得到了比較好的處置。下一步,商務部希望,,有關方面除了做好淘寶商城的善后工作外,還要加強對第三方交易平臺的業(yè)務指導和服務,,加快網絡零售法律管理體系建設,,推動建立《網絡零售管理條例》。
此前的17日,,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宣布,,調整新規(guī)執(zhí)行辦法,保證金由阿里巴巴集團和賣家各出一半,,并投入18億元扶持淘寶商城賣家,。隨后,“反淘寶聯盟”停止了對大賣家的攻擊,。至此,,淘寶商城新規(guī)所引發(fā)的、維持數日之久的風波終于走向了平息,。
回過頭看,,這一“網絡暴力”事件的緣起和解決,非常具有中國特色——先是中小賣家抗議,,并發(fā)起攻擊,;然后是商務部介入,并充當和事佬,;最終淘寶商城和中小賣家各退一步,,互有妥協,中庸之道顯露無遺,。
淘寶“傷城”風波雖然被成功維穩(wěn),,留下一個光明的尾巴,但這未必就是一個值得慶幸的結局,,其背后折射出的中國電子商務成長之煩惱,,尤其值得深思。
在這場被稱之為“群狼”與“大象”的對戰(zhàn)中,,強勢一方的淘寶商城得到了不少的支持,,而弱勢一方的中小賣家反而受到了指責,其道理就在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無論中小賣家對淘寶商城大幅提高服務費和保證金如何不滿,也不能訴諸“網絡暴力”,,以攻擊大賣家來對抗淘寶商城,。
事實上,即便中小賣家確實難以承受,完全可以選擇“用腳投票”,,退出淘寶商城,,轉投其他平臺。
中小賣家的不理性維權行為,,說明了我國電子商務仍處成長期,。包括B2B、C2C和B2C在內的電子商務發(fā)展至今,,時日雖短暫,,但以中國人數之眾、市場之大,,呈現出了爆發(fā)式的增長,,不過,法律法規(guī)建設相對滯后,、服務監(jiān)管體系亟待建立,、侵權售假行為時有發(fā)生仍在警醒這個行業(yè)的野蠻生長。
此次淘寶商城提高服務年費和誠信保證金,,正是試圖使B2C的行業(yè)標準跟得上消費者的購物體驗,,建造品質之城。盡管在與中小賣家的溝通上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但其提價措施并無不妥之處,。殊不知,只有適度提高準入門檻和監(jiān)管標準才能讓電子商務平臺上的假貨不再橫行,,讓賣家的服務精益求精,。
商務部18日發(fā)布的《電子商務“十二五”發(fā)展指導意見》稱,2010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達4.5萬億元人民幣,,全國網絡零售交易額達5231億元人民幣,,約為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3.3%,而到了2015年,,網絡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例有望被提升至9%以上,。如此高速增長的市場提醒我們,以誠信為首的網絡商業(yè)文明的養(yǎng)成確有必要,,且刻不容緩,。
更嚴的監(jiān)管是為了網購環(huán)境的改善,網購環(huán)境的改善是為了消費者的利益,。畢竟,,每一個上網購物的人都希望賣家誠實可信,貨品質量優(yōu)良,,網購體驗更加美好,,以此角度視之,,我們不妨對淘寶商城的提價行為少一些苛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