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三星電子公司17日宣布,,因美國蘋果公司推出的新款手機(jī)iPhone4S涉嫌侵犯三星電子所擁有的多項專利,,已向日本東京和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法院提交了禁止銷售iPhone4S的申請。 三星電子還以相同理由在日本申請禁售蘋果公司的另外兩款產(chǎn)品iPhone4和iPad2。 三星電子表示,,蘋果公司生產(chǎn)的iPhone4S在澳大利亞侵犯了三星電子所擁有的涉及數(shù)據(jù)安全傳送等方面的3項專利,;iPhone4S,、iPhone4和iPad2在日本侵犯了三星電子所擁有的與用戶界面相關(guān)的3項專利以及與高速分組接入(HSPA)相關(guān)的1項專利,。與此同時,三星電子還對澳大利亞法院13日作出的禁止三星平板電腦Galaxy Tab10.1在該國銷售的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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