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廣大中低入群體的住房需求,,重慶市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的收入限制標準,、戶型標準、申請審核等相關(guān)政策進行了一些調(diào)整,,同時確保公租房姓“公”性質(zhì),、申請審核程序等政策保持不變。 這是記者7日下午從重慶市政府舉行的全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shè)情況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的,。 重慶市政府首先對保障對象的收入限制標準進行了調(diào)整,,取消了之前嚴格的收入條件限制。之前的收入條件限制是: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事實上,在第二次公租房搖號配租中,,對重慶主城區(qū)工作的重慶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yè)生、進城務(wù)工的農(nóng)民工“三類人”取消了收入限制,。同時,,參加工作三年以內(nèi),并且沒有住房的公務(wù)員,,也列入了公租房申請人群,。 同時,重慶市對申請人的戶型標準進行了微調(diào),。原來是按面積配租的,,但各個片區(qū)公租房不是一張圖紙,,戶型面積不同,考慮按照戶型來算更合理,,要求兩個人及兩個人以下可申請單間配套或一室一廳,,三個人及三個人以下的可以申請兩室一廳,四個人以上的就可提出三室一廳的申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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