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菏澤市曹縣某國有公司的15名員工要求漲工資,公司負責人先是認定兩名員工代表攛掇工友,將兩人停職,其他13名員工向公司提出恢復兩人工作的申請,也因此失去工作,。(《齊魯晚報》9月11日) 這些職工沒有攔住公司負責人的汽車,,也沒其他任何過火行為,只是派代表說出自己的心聲,,只是書面表達了自己的意愿,,怎么就要被停職?這豈不是說職工不可以提出加薪要求,?果真如此,,這是哪里的規(guī)矩?過去地主家的長工還可以提出加薪的要求呢,,工人因要求加薪而罷工,,就是在資本主義國家,,資本家也未必開除,怎么在我們的國有企業(yè)里,,職工反而不可以提出加薪要求,? 如今,在不少國企里,,無論企業(yè)效益如何,,哪怕面臨倒閉,企業(yè)領導人都可以自定比職工高幾倍甚至幾十倍的工資,,可以自定其他種種待遇,并不需要得到職工的同意,,而職工工資卻只能給多少是多少,,不得有任何怨言,不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哪怕這個要求是合理的,。如此巨大的反差,怎不叫人憋悶,?這樣的企業(yè)又怎么可能和諧,? 國有企業(yè)又叫全民企業(yè),人民是它的主人,。企業(yè)中的職工作為人民的一部分,,也是它的主人�,?墒�,,至少在菏澤這家國企里,主人并不是人民,,也不是企業(yè)中的職工,,而是企業(yè)的負責人。否則,,職工怎么會連要求加薪的權利都沒有,?又怎么會因為要求加薪而被停職?如果職工是主人,,怎么會對負責人的蠻橫無理毫無辦法,?職工要求加薪而被停職,這不只是一個經(jīng)濟問題,,它反映了職工的權利問題,。 凡是有理性的民營企業(yè)家,都知道尊重職工,,因為只有滿足了職工的基本權利,,認真考慮職工的加薪要求,,才能留住員工并調(diào)動其積極性,從而加快企業(yè)的發(fā)展,。而一些全民企業(yè)的負責人,,雖然將自己當主人,但只是當臨時主人(在任時是主人,,離任后就不是了),,因而不關心企業(yè)的前景,只想自己撈到好處,,想不到要關心員工和調(diào)動其積極性,。而且,有些全民企業(yè)的負責人,,并不將自己看成搞企業(yè)的,,而是將自己看成官場中人,常居高臨下地看待員工,,將員工當子民,,自然不把員工的意愿放在眼里。 去年,,溫總理專門提出勞動者的尊嚴問題,。對照之下,在菏澤這家國企里,,其職工薪水肯定比較低,,恐怕難以維持有尊嚴的生活。勞動者要有尊嚴,,起碼得有要求加薪的權利,。否則,就沒什么尊嚴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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