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復雜而嚴峻的經濟形勢要求我們把穩(wěn)增長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加大預調和微調的力度,。然而,,搜索一下目前可供操用的各種宏觀經濟政策手段便會發(fā)現,,相對于以往,,留給我們的實現穩(wěn)增長的政策空間事實上已經變窄:
就積極財政政策而言,,在經歷了增加財政支出,、擴大公共投資的幾番反危機操作之后,,“粗放型”擴張對于經濟結構的負作用已逐漸凸顯。較之于危機前,,調結構的任務更為緊迫,。這意味著我們不能再以犧牲調結構為代價,主要通過增加財政支出,、擴大公共投資而硬性實施財政擴張,。
就穩(wěn)健貨幣政策而言,為期幾年的非常規(guī)貨幣刺激措施導致的流動性過剩,,再加上以普通勞動者工資增加為代表的各類成本上升因素的推動,,已形成了物價上漲的強大壓力,不僅在短期內難以緩解,,而且在各種社會矛盾處于多發(fā)期和凸顯期的背景下,,極可能危及社會穩(wěn)定。這意味著,,我們不宜再以推高物價為代價而硬性實施天量貨幣驅動,。
一方面要穩(wěn)增長,,另一方面要調結構、控物價,,在不以犧牲調結構和推高物價水平為代價的前提下實施有利于穩(wěn)增長的政策操作,,是今天所面臨的最緊迫、最具挑戰(zhàn)的任務,。
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并權衡各方面利弊得失后可以發(fā)現,,在積極財政政策方面,能夠兼顧穩(wěn)增長,、調結構,、控物價三重政策目標的需要且較少副作用的一個可行選擇,就是推進結構性減稅,。這有別于以往以“增支”為重心的操作,,是以減稅作為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載體,主要通過民間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非政府直接投資的增加實施經濟擴張,,有助于在實現穩(wěn)增長目標的同時兼收調結構,、控物價的功效。也許正因如此,,在近期幾乎所有涉及經濟形勢和宏觀經濟政策的討論中,,完善結構性減稅、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成為出現頻率頗高的字眼,。這意味著,當前穩(wěn)增長的重點應放在推進結構性減稅上,,結構性減稅能否落到實處,,關系著此輪宏觀經濟調控的成敗。
當前的結構性減稅尚有相當大的空間
2012年的時間已經過半,。半年多來,,圍繞結構性減稅所推出的措施盡管種類不少,但總體上看尚有相當大的空間:
這些結構性減稅措施所針對的大都是小微企業(yè),,但中國稅收80%甚至90%以上的份額來自于大中型企業(yè),,即便把來自小微企業(yè)的稅收全部免掉,它對于中國稅收所形成的減稅沖擊也是一個很小的數字,。此其一,。
正在上海進行的營改增改革試點,是迄今規(guī)模最大的一個結構性減稅措施,。但在上海地域內所能涉及的減稅規(guī)模約在100億元上下,,即便下半年試點范圍能如所預期的那樣擴大,所能涉及的減稅規(guī)模至多幾百億元,。此其二,。
嚴格地講,,始自去年10月的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稅率結構的措施,發(fā)生在去年年末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之前,,不應算作今年的結構性減稅項目,,即便考慮到它的所謂“翹尾效應”并往寬里估算,今年所能涉及的減稅規(guī)模,,不會超越1000億元,。此其三。
將上述這些項目所涉及的減稅規(guī)模加總計算,,顯然同結構性減稅的政策目標,,特別是同其在今年積極財政政策中所應擔負的角色,并不相稱,。
關鍵是要拿出結構性減稅的總體方案
推進結構性減稅之所以進展遲緩,是因為結構性減稅是一個較籠統(tǒng)的提法,,迄今為止尚無總體設計方案,。在既無量化目標、又無對象設定的條件下,,操作上便留有很大回旋余地,。注意到減稅本身直接牽涉政府部門切身利益,其推進過程肯定會遇到來自政府部門的重重阻力,。有鑒于此,,結構性減稅的順利推進,關鍵是要鎖定將結構性減稅落到實處的目標,,做好方案的總體設計,。這個總體方案至少要解決兩個問題:
其一,究竟要減多少稅,?亦即要清晰界定好結構性減稅的規(guī)模,,否則,只有定性而無定量,,只有方向而無規(guī)模,,結構性減稅便會停留于抽象層面,滿足于零敲碎打,,跟著感覺走,。這既難以保證結構性減稅的實施效果,更可能導致一些似是而非的說法或實踐,。
其二,,究竟要減什么稅?亦即要清晰界定好結構性減稅的對象,,否則,,不問青紅皂白,,統(tǒng)統(tǒng)砍上一刀,或眉毛胡子一把抓,,見什么減什么,,結構性減稅便會陷于盲目。這既與稅收的一般常識相違,,更可能偏離既有稅制改革的軌道和目標,。
總之,結構性減稅的總體方案,,應當也必須在總量和結構兩個層面有明確界定,。
總量上應以至少6000億元作為減稅量限
結構性減稅的規(guī)模可從如下三個層面界定:
第一,,財政赤字的規(guī)模,。結構性減稅當然要在財政赤字的約束下加以實施。一筆特定的財政赤字,,既可用于支撐增加支出的安排,,也可用于支撐減少稅收的安排。換言之,,今年財政預算赤字的規(guī)模是界定結構性減稅量限目標的基本出發(fā)點,。根據正式公布的政府財政預算,將通過舉借國債彌補的赤字(8000億元)和動用中央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彌補的赤字(2700億元)合并計算,,2012年的預算赤字為10700億元,。照此推算,即便將今年財政赤字的一半用于支撐結構性減稅,,結構性減稅的最低規(guī)模也應為5350億元,。
第二,增支減稅的對比,。有別于以往以“增支”為重心的操作,,在2012年,“減稅”已成為積極財政政策的主要載體,。既然主要載體是結構性減稅而非增加政府支出,、擴大公共投資,那么,,在10700億元財政預算赤字的約束下,,即便是向結構性減稅稍作傾斜,而不是讓“減稅”和“增支”平分秋色,,2012年實施結構性減稅的規(guī)模,,當以超過5350億元計算,以至少6000億元為量限目標。
第三,,財政收入的形勢,。今年1—6月份,全國財政收入63795億元,,同比增長12.2%,。盡管較去年同期回落19個百分點,但按今年9%的預算收入增幅指標計算,,則是“超出”3.2個百分點,。它意味著,我國財政收入的走向只是增速的放緩,,而非負增長,,更非低于預算指標的增長,它所能影響的至多是超收收入規(guī)模的多與少,。以超出預算收入增幅指標3.2個百分點計算,,今年可能形成的財政超收收入起碼達3000億元。鑒于超收收入的機動財力性質,,至少6000億元的減稅規(guī)模,,不僅是有必要的,而且是有能力實施的,,甚至是可以超越的,。
結構上應以增值稅作為主要減稅對象
結構性減稅的對象界定,,可以從對我國現實稅收收入結構的判斷和“十二五”時期的稅制改革規(guī)劃入手,。以2011年為例,在當年全部稅收收入中,,來自流轉稅的收入占比為70%以上,,來自所得稅等其他非流轉稅稅種的收入合計占比不足30%;來自各類企業(yè)繳納的稅收收入占比為92.06%,,來自居民繳納的稅收收入占比只有7.94%,。走商品價格通道、由企業(yè)法人繳納,,集中揭示了我國現行稅制結構以及由此形成的現實稅收收入結構的失衡狀況,。這種嚴重失衡的稅制結構和現實的稅收收入結構,不僅在國內經濟社會發(fā)展進程中遭遇了一系列的麻煩,,而且在全球經濟走入持續(xù)震蕩的背景下,,其弊端也愈益顯露。正因如此,,“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專門寫進了如下一段話:“按照優(yōu)化稅制結構,、公平稅收負擔、規(guī)范分配關系、完善稅權配置的原則,,健全稅制體系,。”所以,,從優(yōu)化稅制結構和稅收收入結構的目標出發(fā),,應當進入減稅視野的主要是那些走價格通道轉嫁、由企業(yè)繳納的間接稅或流轉稅,。
進一步看,,在現行稅制結構下,可歸入間接稅或稱流轉稅的稅種主要有四個: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和關稅。除了關稅有其自身特點,、同進出口貿易的狀況直接相關外,,在其余三個稅種中,增值稅塊頭兒最大,,其收入占比在2011年是全部稅收收入的41.1%,,消費稅和營業(yè)稅的收入占比分別為8.79%和15.25%。這一格局提醒我們注意三個基本事實:一是增值稅在所有流轉稅中的塊頭兒最大,,牽涉它的減稅效應可能是最大化的,;二是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不僅已納入“十二五”規(guī)劃并公布了改革試點方案,且試點范圍正在由上海向全國推展,,營業(yè)稅終歸要被增值稅“吃掉”,;三是消費稅的特殊性質——主要針對奢侈品等征收,主要牽涉高收入群體,,圍繞它的增減變化歷來爭論很大,。所以,兼顧稅制改革的方向和盡可能放大結構性減稅效應兩重目標,,結構性減稅的主要對象無疑應當鎖定于增值稅,。
并非巧合,目前正處于試點中的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或稱增值稅擴圍)方案,,為實施增值稅稅負的削減搭建了很好的平臺:通過增值稅逐步“擴圍”至營業(yè)稅的征稅領域,,原適用營業(yè)稅的納稅人所承受的重復征稅現象將得以減少,從而減輕稅負,;通過增值稅逐步“擴圍”至營業(yè)稅的征稅領域,,因增值稅轉型改革所帶來的營業(yè)稅稅負相對上升現象將趨于減少,從而減輕原適用營業(yè)稅的納稅人的稅負,;通過增值稅逐步“擴圍”至營業(yè)稅的征稅領域并適用兩檔新的較低稅率,,增值稅的整體稅負水平將趨于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