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近期發(fā)布的《2012中國金融穩(wěn)定報告》再度引燃各界對存款保險制度的期盼,�,!秷蟾妗贩Q,,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基本成熟,。存款保險制度——這一在中國醞釀了近20載的制度距揭盅之時或將不遠。 對于存款保險制度而言,,是否應該建立的問題已無可爭議,。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中國金融體制改革、國家金融體系的安全穩(wěn)定等方面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正因為此,,早在1993年我國就明確,“要建立存款保險基金,,保障社會公眾利益”,。此后,在歷年的相關政府文件中都屢屢提及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但為何存款保險制度被提議了近20年,,卻一直遲遲沒有正式出爐呢?“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基本成熟”,,這是央行對存款保險制度進展的最新表態(tài),,但從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這一制度為何一議20年沒有出臺的真實原因:時機一直不是太成熟。 存款保險制度的核心在于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合理分攤因金融機構倒閉而產(chǎn)生的財務損失,。當前,時機顯然是越來越成熟,。從我國金融體制大環(huán)境上看,存款保險制度是一個國家金融穩(wěn)定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尤其是利率市場化以后,,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銀行業(yè)經(jīng)營和存款人將面臨很大的風險。 如今,,我國利率市場化步伐明顯加快,,存款保險制度建立需加速配合跟進。近期,,央行連續(xù)兩次放寬存貸款基準利率浮動范圍,,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6月7日,,央行宣布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qū)間的上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1.1倍,;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qū)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8倍。7月5日,,又宣布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qū)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7倍,。可以預計的是,,今后我國利率市場化步伐不會停頓,,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為進一步推進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提供堅實基礎,。 就微觀層面看,,決定存款保險制度推出時機的最基本因素是存款類金融機構的資產(chǎn)結構和風險防范能力。經(jīng)過幾年來的剝離不良資產(chǎn),、注資改制上市,,中國銀行業(yè)的整體資產(chǎn)質量明顯提高。數(shù)據(jù)顯示,,2011年底我國281家商業(yè)銀行核心資產(chǎn)充足率達到10.2%,。商業(yè)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從2004年底的13.2%降至2011年底的1%�,?梢哉f,,目前中國商業(yè)銀行資產(chǎn)結構明顯優(yōu)化,風險防范能力顯著提高,,已具備了參與存款保險制度的能力,。有專業(yè)人士計算,若中國實行與香港接近的存款保險風險差別費率,,國有大銀行約為萬分之五,,股份制銀行約為萬分之八。照此測算,,在開始5年內(nèi),,實施存款保險將每年影響銀行凈利潤約1%,其中對中小銀行影響相對較大,;而在5年后,,對凈利潤的影響為0.2%,。 時機基本成熟,那究竟什么時候能推出呢,?這就涉及存款保險制度具體內(nèi)容的設計是否符合國情,,能否被各方接納?是否具有實質意義上的可操作性,。就該制度來說,,其核心內(nèi)容在于,一是大的原則性方面,,如,,機構如何設置?其職能如何定位,?是否具有清算處置功能,?是否具有監(jiān)管功能等?二是具體操作性方面,,如基金來源,、保險費率、保險范圍,、保險對象等等,。 有消息稱,由國務院法制辦牽頭,,央行,、財政部、銀監(jiān)會,、發(fā)改委聯(lián)合制定的《存款保險條例》已草擬完成,,央行會同有關部門就存款保險制度安排中的一些關鍵性問題作進一步論證,經(jīng)過行政立法程序后,,將提交國務院審定后出臺,。 時機已基本成熟,準備工作也已就緒,,是否能就制度安排中的關鍵性問題達成共識將決定著存款保險制度出臺的時間表,,但愿這次不要讓我們等得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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