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白云、天河等區(qū)有多處天橋和高架橋的橋底,,澆筑了密密麻麻的金字塔般的水泥錐,。知情人士表示,,這是為了不讓流浪者在橋底下聚集,、露宿。不過,,對于記者的追問,卻并沒有單位站出來認領(lǐng),。對此,有市民認為,,城市管理部門應(yīng)寬容對待流浪漢,,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南方都市報》7月3日) 水泥錐縱橫交錯,,浩浩蕩蕩,看上去頗為壯觀,。只是,當(dāng)其被用來對付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時,,未免有些讓人難以接受。吊詭的是,,澆筑出這些水泥錐的城市管理部門,,明明做了“好事”,,卻又紛紛拒絕承認,。難道這些無人認領(lǐng)的水泥錐果真是太空人所造?我們的城市,,到底又該如何面對那些可能有礙觀瞻的流浪漢,? 流浪漢并不是城市的恥辱,而是一種客觀存在,,一種需要規(guī)范但首先必須寬容的社會現(xiàn)象,。自有城市始,,流浪漢就出現(xiàn)在城市街頭,。那種希望街面上干干凈凈,,大家都光鮮整潔的想法,,不僅天真,,也注定很難實現(xiàn),。因為,以交往,、聚集為主要功能、以陌生化為重要特征的城市,,往往更適合流浪漢生存,。只要流浪漢存在一天,,則城市不可能完全驅(qū)逐他們,。 成熟的,、理性的城市管理者并不會急著驅(qū)趕流浪漢,,甚至處處設(shè)防,,而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nèi)通過一些制度的建設(shè),為流浪漢提供一些必要的保障,。比如免于饑餓、免于寒冷,、免于死亡;再比如,,不使其存在影響到正常的社會秩序,、干擾其他社會群體的生活,,等等。這種積極的行政力量介入,,同樣體現(xiàn)得十分謹慎、克制,、善意,而非一種強制性的鉗制,。 以水泥錐這樣尖銳的利器對付流浪漢,不僅不能取得預(yù)期效果,,很可能會激化本已存在的對立情緒,。這樣做,,表面上看,,似乎清靜了,也沒人來隨意露宿了,,但它只不過是將流浪漢的活動場所轉(zhuǎn)移到了別處,,或者推到了另外的城市,。試想,總不能在所有城市,、城市里所有可能的地方都澆筑上水泥錐吧,? 總有一些城市管理者習(xí)慣性地依賴甚至崇拜行政強力,粗暴,、強硬地對待民眾,,而缺乏柔性,、人性化的治理思路,。這種人為的對立,,本來完全可以避免,至少也有諸多替代方法可以采用,。值得警惕的是,,一個水泥錐林立的城市,很難講僅僅是針對那些無家可歸的流浪者,,一俟機緣巧合,這種強硬同樣會加諸隨便哪一位市民,。 與衣衫不整的流浪漢相比,,那一排排觸目的水泥錐才是城市真正的恥辱,。砸掉有形的水泥錐可能很容易,,而祛除一部分人心中的水泥錐則絕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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