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住建廳等6部門聯(lián)合出臺《關于支持剛性需求促進房地產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認房不認貸”,支持購買首套房,,并原則給予基準利率下浮30%幅度內的優(yōu)惠(6月26日《第一財經日報》),。
河南住房新政雖沒有明顯違背中央關于房地產的調控精神,但仍然脫不了有放松調控之嫌疑,。需要警惕和擔心的是,,河南新政的“擦邊球”效應可能引發(fā)全國范圍的跟風潮,。
該《若干意見》標題掛著支持“剛性需求”字樣,開宗明義率先撇清了違背限購政策之嫌疑,。而“支持購買首套房,,并原則給予基準利率下浮30%幅度內的優(yōu)惠”也是央行剛剛重申過。并且,,中央一直強調支持中小戶型,、中低價位的普通商品住房,因此該意見以建設“中小戶型,、中低價位住房”的名義,,支持鼓勵銀行向房地產企業(yè)發(fā)放貸款也無可厚非。
無論河南住房新政最終目的何在,,從表面看沒有違背限購政策,,沒有釋放投資投機性需求。按理說,,河南支持首套房剛需,,支持中小戶型、中低價位,、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90平米以下首套房公積金政策等,不但是解決百姓住有所居之必需,,而且也是當前應對經濟下滑的發(fā)展工程之急需,。
但是,在當前房地產調控的關鍵和敏感時期,,這樣打“擦邊球”的新政都存在放松調控之嫌疑,,都事實上給社會以放松調控之導向。同時,,在具體細節(jié)上也有值得商榷之處,。
例如,該意見要求銀行“給予基準利率下浮30%幅度內的優(yōu)惠”,,但利率管理屬于央行的職能范圍,,利率執(zhí)行是商業(yè)銀行自主決定的分內事情,地方政府如此要求,,涉嫌干預銀行的經營定價權,,有不妥之處。此外,,“認房不認貸”與“認房又認貸”的“認貸”是銀行根據(jù)貸款人風險狀況自主決定的,,強行推行“認房不認貸”,有點難為銀行,應該充分考慮銀行的貸款自主權,。同時,,把開發(fā)商貸款的最低資本金比例降低到按不低于20%執(zhí)行(此前最低為30%),放大了銀行房地產開發(fā)貸款風險,,非常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