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是全國第21個稅收宣傳月,。期間,全國各地開展了一系列稅收宣傳活動,。廣大人民群眾對稅收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fā)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有了更加深刻了解的同時,對稅務機關應當提供更多更好的納稅服務,,也提出了更大的期待,。 服務科學發(fā)展、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稅收工作要以最廣大納稅人的根本利益為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優(yōu)化納稅服務,著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 近年來,,各級稅務部門貼近納稅人需求,建設多渠道辦稅服務體系;落實減負措施,,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重視納稅人權利,依法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納稅服務不僅在形式上得到豐富和充實,,而且在質上也有了新的提升和飛躍,納稅人滿意度不斷增強,。 加強納稅服務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時,,由于稅收工作處于利益分配矛盾的焦點,,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稅收執(zhí)法權,在稅收活動中處于執(zhí)法,、管理的主導地位,,也存在不被納稅人理解或被誤解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征納關系,。對此,需要社會各界,、稅收征納雙方共同關注、共同努力,。 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必須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稅務機關與納稅人是我國社會主義稅收事業(yè)中的兩個平等主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是社會主義稅收的本質,,稅務機關要在思想觀念上牢固確立納稅人的主體地位,樹立為納稅人服務的思想,。 構建和諧征納關系,,必須優(yōu)化納稅服務。稅務機關要依法加強納稅咨詢輔導,,無償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辦稅指南等服務。要改進納稅服務手段和方式,,創(chuàng)建新型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透明的、及時的,、多層次的服務渠道,,提高納稅服務效率,不斷滿足納稅人的稅政知曉需求。進一步優(yōu)化辦稅流程,,簡化辦稅程序,,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征納成本,。 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還必須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納稅人在稅收征納關系中作為納稅主體,,既有依法納稅的義務,,也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獲得納稅服務的權利,。作為納稅人,,應該積極學習稅法,行主人翁之責,,盡納稅人義務,,提高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做誠實守信的納稅人,。作為稅務機關,,需要進一步規(guī)范稅收執(zhí)法,糾正有可能損害納稅人利益的問題,,暢通納稅人訴求渠道,,完善爭議解決機制,,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