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縱市場是指個人或機構(gòu)以獲取利益或者減少損失為目的,利用資金,、信息,、持股等優(yōu)勢或者濫用職權(quán),影響證券市場價格,,制造證券市場假象,,誘導投資者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做出證券投資決定,擾亂證券市場秩序的行為,。
操縱市場也是一種典型的侵權(quán)行為,,是我國證券法和刑法打擊的重點。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操縱市場的形式主要有三類,讓我們認識一下,。
一,、連續(xù)交易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這種行為表現(xiàn)為交易者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或者利用信息優(yōu)勢,,聯(lián)合或者連續(xù)買進或者賣出某種證券,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使他人對該證券的走勢做出錯誤判斷而積極參與交易,,市場操縱者則高拋低進,牟取暴利,。
二,、通謀買賣操縱市場行為
通謀買賣表現(xiàn)為交易者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方式相互進行證券交易或者相互買賣并不持有的某種證券。當約定一方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者賣出某種證券時,,另一約定人同時賣出或者買入同一證券,,從而抬高或者壓低該證券的價格。市場操縱者通過通謀買賣行為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誘使其他投資者參與該證券的買賣,,達到高位出貨低價吸籌的目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
這種方式就是投資者常說的莊家的對倒行為,,其目的是虛增交易量。莊家以高于或低于證券市場的價格進行某種證券的自買自賣,,帶動證券交易價格及交易數(shù)量的超常變化,,造成該證券交易活躍的假象,使其他投資者做出錯誤判斷參與該證券的買賣,,莊家趁機高價拋售,,低價吸籌。
王紫軍在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7月20日共51個交易日期間,,利用其控制的67個證券賬戶,,通過連續(xù)交易和對敲行為,累計買入中國紡機股票4233.46萬股,,賣出4152.47萬股,,違法所得高達598.25萬元。期間最高持股達437.5萬股,,占流通股比例為17%,,占總股本比例為1.85%。
根據(jù)其間中國紡機算術(shù)均價5.42元計算,,51個交易日內(nèi),,王紫軍累計資金進出高達4.55億元,平均每日891萬元,,有市場人士評論“操盤手段極為強悍”,。2006年5月25日,王紫軍一天內(nèi)對中國紡機的交易,,竟然占當天該股總交易量的63.67%,。從2006年4月18日至2006年7月20日的51個交易日中,其中17個交易日交易比例占市場交易量的30%以上,。
王紫軍累計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的數(shù)額為2896萬余股,。凡有操縱,幾乎必有對敲,。51個交易日中,,其中13個交易日,王紫軍的對敲交易量占中國紡機總成交的30%以上,。2006年5月18日,,王紫軍一天的對敲交易就占到中國紡機總成交的50.48%。
王紫軍在中國紡機上的所作所為,,顯著影響了該股股價走勢,,從2006年5月16日至2006年6月2日,,中國紡機收盤價從5月15日的4.57元,,最高漲到5月29日的6.45元,,漲幅為41.14%,同期大盤下跌0.93%,;從2006年7月12日至7月18日,,中國紡機收盤股價從7月11日的6.79元,最高漲到7月18日的8.72元,,漲幅為28.42%,同期大盤下跌3.53%,。之后,,由于擔心中國紡機進入股改程序停牌,王紫軍出掉絕大部分股票,,結(jié)束了對該股的瘋狂炒作,。
王紫軍的行為受到了監(jiān)管機構(gòu)的查處。2007年10月,,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王紫軍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規(guī)定,,構(gòu)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為,依法沒收其違法所得598.25萬元,,并處罰款598.25萬元,。由于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充分,,面對高達1200萬元的罰沒款額,王紫軍既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王紫軍案是一起以吸籌-控盤-拉抬-賣出為主要特征的典型的市場操縱案件,。(本文由《深交所證券教室叢書》作者張翼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