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4日晚央視播出的《新聞調查》節(jié)目中,身穿看守所黃馬甲的謝亞龍面對鏡頭表示,承認自己有犯罪行為,,“但我確實不是一個貪官”,。 一方面,謝亞龍承認自己確實犯罪了,,另一方面,,他又說自己“確實不是一個貪官”,這恐怕是他的真實想法,,也是許多貪官的真實想法,。因為,當他說“犯罪”時,,是指觸犯了法律,,而他說“貪官”時,則是指社會上通俗意義上的“貪官”,。 所謂的社會上通俗意義上的“貪官”,,一般是指那種一手交錢、一手辦事的官員,,包括那種利用權力收了別人的錢辦違法犯罪的事情,,或者收了錢幫別人辦不違法事的官員,當然,,也包括收了錢還不幫別人辦事的官員,。 但是,,在刑法上,受賄罪的表述是這樣的,,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法律意義上的“貪官”,并不需要官員為送錢的人辦違法犯罪事情,。謝亞龍談及與杜伊科維奇經(jīng)紀人的往來,。“當時杜伊和足協(xié)在工作上有分歧,,他不適應中國國情,,我想跟他經(jīng)紀人接觸一下,也希望做做杜伊的工作,�,!敝x亞龍說。他承認,,送他幾萬塊錢,,當時自己覺得“不算什么”,后來就沒有退,。然而,,謝亞龍即使只是幫杜伊辦了份內的事情,收了杜的錢,,也構成受賄罪,。甚至,退一步說,,哪怕官員沒有幫送錢的人辦事,,如果他收了錢,同樣構成受賄罪,。 法律意義上的“貪官”,,也不需要一手交錢、一手辦事,,如果辦事以后收錢也構成受賄罪,。謝亞龍談到收下某球隊的20萬,謝亞龍否認自己有過權錢交易,�,!八麄兗瘓F上上下下都做了獎勵,同時也給我獎勵了一份,,20萬,�,!敝x亞龍說,“如果我們做了權錢交易的話,,他們會事先請我?guī)兔�,,我也會做一些安排,他們早就該來感謝我,。實際上送這筆錢已經(jīng)是事后六七個月了,。”事實上,,只要謝亞龍幫某隊辦了事,在事后收了錢,,他也是構成受賄罪,。而且,不用說事后,,即便雙方約定離職后給錢,,也構成受賄罪。 遺憾的是,,許多貪官甚至是現(xiàn)在在位的官員,,都只是將“貪官”從社會意義上理解,坦然地收錢而稱自己不是“貪官”,,這暴露出他們法律知識的淺薄,,又不愿意學習,要不就是用這種借口在收錢時求得心安,,或者在出事后以這種理由為借口為自己辯護,,就像謝亞龍現(xiàn)在做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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