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實施了嚴格的車牌搖號政策,。然而,,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在個別外地基層法院法官的配合之下,,有人通過假訴訟過戶二手車牌,,惡意規(guī)避政策,甚至形成了黑色產業(yè)鏈,。 毫無疑問,,利用假訴訟涉嫌枉法裁判罪,當地的檢察機關對于這一事件不能不了了之,,而應當啟動司法偵查程序,,對相關法官進行立案偵查,將有關法官繩之以法,以恢復司法公信力,。但是,,我們恐怕還不能僅僅滿足于個案實現(xiàn)正義,還必須追問深層次問題,,為何會出現(xiàn)如此荒誕的虛假訴訟呢,? 一段時間以來,我們見證了一些來自法官的荒唐事件,,比如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qū)法院的一份判決書被告名字寫錯,、法院名字寫錯、漏列原告代理人,、標點錯誤,、語法錯誤、邏輯錯誤……短短的6頁判決書竟然有30處錯誤,。廣東東莞一宗勞資糾紛案的一審判決,判決書上出現(xiàn)多處錯漏,,法官因此被東莞市人民法院調離審判單位,。然而,如果法官出現(xiàn)“烏龍判決書”尚可以解釋為法官的粗心大意的話,,那么,,虛假訴訟卻完全是個別法官的處心積慮了。而且,,更令人吃驚的是,,在虛假訴訟中“每一筆生意給法院人員2萬元”,這活脫脫的就是一筆司法交易,。 要防范虛假訴訟的情形發(fā)生,,防范法官枉法裁判、貪污受賄,,大力查處涉案法官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建立加強對法官監(jiān)督與制約機制,特別是要消除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頭腦中形成的公司化經營行政權力的思維,,讓政府回歸到公共服務型政府,,法院回歸到公正司法型司法,讓“營利型司法”沒有存在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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