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鄭州市市政局等部門組織約300多人的強拆隊伍,來到市民王好榮的房子前,。王好榮向自己身上倒汽油,,試圖逼退強拆者,無濟于事,;但他81歲的母親王劉氏卻已點燃了自己,。最終,,老太身亡;王和妻子,,因為擾亂公共秩序被拘留10天,。(《南方都市報》11月15日) 一位耄耋老人不得善終,讓人唏噓,。自焚抗拆的慘烈,,再次刺痛公眾。 早在去年5月,,國務(wù)院下發(fā)了《關(guān)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quán)益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quán)益,�,!耙蚬ぷ鞑涣σl(fā)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guān)領(lǐng)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 然而即使這份措詞嚴厲的“緊急通知”,,也沒有擋住鄭州當?shù)氐囊靶U拆遷。事發(fā)至今,,已有10多天,,我們只看到根本沒拿打火機的“自焚”釘子戶被拘留;而造成一人死亡的拆遷事件,,并沒有啟動問責機制,。 誠然,釘子戶以自焚這種極端手段對抗,,是不可取的,;但前提是,當?shù)卣嘘P(guān)部門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 本案中,,王好榮的580平方米的房子,被認為是違章建筑,。事實是,,1993年王家就向當?shù)氐墓簿辛羲庀逻@塊地蓋屋,此后當?shù)氐耐趿⒄逭J為這塊土地是他們的,,王家又與該村簽約,,租約至2012年1月1日止,租金為每月700元,。但2010年9月,,鄭州市啟動黃河路隧道下穿工程,王家所租的地皮都被劃入拆遷范圍,。 照理說,,租約并未到期,,王的房子在2005年被王立寨2組辦理了建筑許可證,即使不能按征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標準補償,,也應該有一個妥善安置,。但與政府協(xié)商不成之后,在住了17年的房子里,,王家卻收到當?shù)匾?guī)劃,、城管兩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其在3日內(nèi)把房子拆除。這讓王家人無法接受:蓋了十幾年都不說違章,,到拆遷就違章了,?何況《行政處罰法》第29條規(guī)定:違法行為在兩年內(nèi)未被發(fā)現(xiàn)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除此之外,,拆遷本身也有法律瑕疵,拆遷對象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但土地還未被征收,,違背了先征收補償后拆遷的原則。 今年9月25日,,監(jiān)察部,、國土資源部等四部門,對上半年發(fā)生的11起強拆致人傷亡案件進行了調(diào)查處理,,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57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guān)處理31人。期待對這起自焚抗拆案,,也早日啟動問責機制,,避免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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