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4日下午與出席2011年夏季達沃斯論壇的企業(yè)家代表進行對話交流。他表示,,當前反腐敗可以重點做以下工作:一是反對職務侵占,。二是逐步推進財產申報制和公示制。三是公開財政中的“三公”經費,。我們要堅決懲治腐敗,,按照法律對各種腐敗現象和腐敗分子嚴厲予以懲處,毫不手軟,。 要監(jiān)督官員權力,,財產公示不可或缺。腐敗的蔓延,,不僅在侵蝕國家財產,,也極大削弱了黨和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一系列腐敗個案表明,,財產申報和公開制度的缺失,,不僅增加了查處腐敗的難度和成本,而且容易誘發(fā)腐敗分子的僥幸心理,。面對公民的知情權需求,、反腐敗形勢的嚴峻挑戰(zhàn),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已成為緊迫的公共需求,。 我國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立法及制度建設,,一直步履蹣跚。據說已論證了20年的時間,。有關各方紛紛拿出各種理由推脫拖延,。有的說“涉及官員隱私”,有的說“危及社會穩(wěn)定”,,有的說“配套制度不成熟”,。 推行財產公示制度,不能總說條件不成熟,。一是有國外大量的成熟經驗可供借鑒,。早在1883年,英國便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有關財產申報的法律——《凈化選舉,,防止腐敗治法》,。二是國內已經有了相應的實踐積累。譬如:1997年經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的規(guī)定》出臺,,2010年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的規(guī)定》,。三是民意基礎已經成熟。財產申報制度為民眾所熱切期盼,,一些官員對它的意義和作用也有了深刻的認識�,!� 對于改革,,溫總理提出了堅持依法治國、要推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堅決反對腐敗等看法,。他表示,,最為重要的,也是難點和重點,,那就是有序地擴大民主,,毫不動搖地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堅決反腐敗,。公示官員財產,,不僅能夠反腐倡廉,也是“有序擴大民主”,、“從制度上改變權力過分集中”的一個必然手段,。 財產公示的陽光要盡快照進現實。有必要迅速制定《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并借鑒國外經驗,,在實踐中掃清制度障礙,早日推出切實可行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這是反腐倡廉,、公平正義、人民民主,、依法治國繞不開的一環(h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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