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改革“停擺”,,唯有公務員工資改革不時傳出一些聲音,。據(jù)《中國經濟周刊》報道:距2006年公務員工資改革5年后,,新一輪旨在消除地區(qū)差距,、消除基層與省市級差距的公務員收入改革又將拉開帷幕,。 “改革等于漲工資”——這是很多人對公務員工資“改革”的簡單理解,也是基于既往經驗。為了論證“漲也有道理”,,有專家搬出《公務員法》,,擺出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fā)展相協(xié)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認為任何人包括公務員都有權利分享改革開放,、經濟發(fā)展的果實。這個邏輯實在強悍,,但我還是擔憂:用漲工資來消除地區(qū)收入差距,、實現(xiàn)公平,,這會不會成為“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游戲,? 據(jù)說,,目前全國各地的補貼仍不夠平衡,,有經濟發(fā)達,、財政收入多的地區(qū)近年來自行調整了標準,津貼項目名目也比較繁多,,加總起來超過了國家規(guī)定的上限,。既然有人這么高,,其他地區(qū)的人,,自然也要努力與先進地區(qū)“漲齊”,。據(jù)某中央單位工作人員透露,,今年開始工資條上每個月平均漲了500元左右,因為“地方上工資都是自己定的”,,有差距就得漲呀,不然不影響士氣嘛,!類似邏輯一定不少:某某地區(qū)的補貼是多少,,我們也要多少;某某地區(qū)一個區(qū)長的車補就是七八萬元,,我們怎么能這么少…… 水多了加點面,,面多了加點水,,最后收入蛋糕越做越大,,離“公平”卻可能越來越遠,。因為兩個最基本的命題都沒搞清楚: 第一,,公務員工資的地區(qū)差別是不是合理的,?西部小縣城和北京,、上海的同級別干部,,是不是必須拿等額工資,他們的生活成本相不相同,,其他行業(yè)的工資是不是也等額,?反過來,艱苦地區(qū)的公務員們,,是不是應該拿到比“優(yōu)越條件”地區(qū)公務員更高的補助,?當“地區(qū)差距”被拿出來做幌子時,難道不需要先掰扯清楚嗎,? 第二,,同樣的城市不同部門的待遇,是不是不能有差異,?關鍵部門的局長和“冷衙門”局長的付出不會一樣,,其待遇一樣了,就是“一碗水端平”嗎,?如果干多干少都一樣,,忙著閑著都一樣,這不又成了僵化的大鍋飯嗎,?在沒有共識之前,,簡單地宣揚“漲工資才能縮小差別,是公平需求”,,有點立不住腳,。 公務員收入改革本身不是壞事,也不“敏感”,,它之所以很容易刺激民眾神經,,是由于兩點:其一,改革是不是科學,、透明且可監(jiān)督的,?確定公務員工資標準時,是否經過了有效的決策程序并吸納了足夠的民意,?怕就怕很多漲工資只是主要領導大筆一揮,,工資多少、補貼多少,、獎金多少,,都是暗箱操作的糊涂賬,,像此前爆出的領導同志搞個“黨政評審”、“廉潔從業(yè)授課”都要自拿令人咋舌的“兌現(xiàn)獎”,,焉有公平可言,? 其二,公務員收入改革不能“先天下之優(yōu)而優(yōu),、先天下之樂而樂”,。最近有報道說,,醞釀三年有余的《工資條例》再次陷入僵局,,傳說中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似乎也缺少實質性辦法,,民生壓力依然普遍較大,。民眾收入改革推不動,,公務員收入?yún)s要用“漲”的辦法來尋找公平,豈能不“水入油鍋”,? 用透明的姿態(tài)面對它,,用科學的思路論證它,用剛性的條款確定它,,用問責的辦法守護它——遵守了這四條,,公務員收入改革才可能避免陷入“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漩渦中。公平不是簡單“漲”出來的,,公平是靠真改革“改”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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