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近日,,佛山市首個民間工傷維權組織“打工者之家何曉波工作室”召開了《社會保險法》咨詢會,,由中山大學法學院的教師以及佛山本地律師提供免費法律援助,這吸引了來自佛山五區(qū)的40多位外來工,。雖然現(xiàn)場反響熱烈,,但法援者們坦言,現(xiàn)在還有一些政府機構不歡迎維權宣傳,。,。 盡管維權這事有著無可爭議的正義屬性,但對于一些地方政府來說,,“維穩(wěn)”才是不可動搖的頭等大事,。當然,和諧社會,,需要以穩(wěn)定為大前提,,“維穩(wěn)”作為創(chuàng)建和諧社會的底線,毋庸置疑,。但是,,如果有些官員把維權當作“維穩(wěn)”的障礙來看,就不對了,。在有些官員看來,,維權宣傳這事兒,有可能讓“維穩(wěn)”工作面臨更多的不確定因素,,甚至還有可能點燃一些“不穩(wěn)定”事件的導火線,。出于降低“維穩(wěn)”風險,減輕“維穩(wěn)”工作壓力的角度出發(fā),,官方對法學教師們的維權宣傳不歡迎,。 不可否認,維權宣傳的確可能增強相應群體的維權意識,,而有了維權意識,,也的確可能讓一些勞資矛盾更早暴露出來,一些原本可以推遲延后解決的問題,,可能也必須要提前面對,。但是,假如因此便將維權與“維穩(wěn)”對立起來,,甚至認為法律宣傳多了,,維權意識強了,“維穩(wěn)”的問題也將愈發(fā)嚴峻,,甚至為了“維穩(wěn)”而壓制維權,,這不僅是因噎廢食,甚至可能讓“維穩(wěn)”工作誤入歧途。 事實上,,壓制了權利意識,,拖延對權利訴求的回應,看似暫時回避了棘手的問題,,似乎于眼前的維穩(wěn)也不無益處,,但如此“維穩(wěn)”,實則鼠目寸光,。當拖延的問題被不斷積累,,積壓的矛盾不斷升級,更大的麻煩反倒在所難免,。在這方面,,早已不乏血的教訓,“撫州爆炸案”即是一例,。正充分說明,,掩蓋矛盾、壓制權利恰恰是“維穩(wěn)”的大忌,。 一言以蔽之,,維權與“維穩(wěn)”非但并不沖突,當各種社會矛盾與糾紛可以被納入法律的框架之內(nèi),,并通過維權的方式得到及時的化解,,“維穩(wěn)”其實才能具備最起碼的社會前提與民間基礎。從這個意義上說,,若要“維穩(wěn)”,,其實先要維權,認識到維權的重要性,,“維穩(wěn)”也才能真正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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