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沁陽市人民法院分別公開開庭審理了兩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當庭對8名被告人依法作出判決,其中制造銷售“瘦肉精”的被告人劉襄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其他4名制售“瘦肉精”的被告人,、3名負有食品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 “瘦肉精”案件的宣判,,彰顯了我國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決心和力度,,也給那些利欲熏心、置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于不顧的食品生產銷售者敲響了警鐘: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越來越突出,,食品安全事件發(fā)生頻率越來越高,,影響越來越大。一些地方相繼出現(xiàn)瘦肉精,、劣質奶粉,、地溝油、蘇丹紅,、假香米,、染色饅頭、塑化劑……種種問題危害了人們的生命健康,,動搖了人們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嚴重損害了國家形象,人民群眾對之深惡痛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明顯加大了對食品安全犯罪的懲處力度,。其中,,刪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這意味著食品安全犯罪最低刑罰將變?yōu)橛衅谕叫?對于罰金,,只提出“并處罰金”,,沒有規(guī)定具體數(shù)額,這也為從經濟上加大處罰力度提供了操作空間;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意味著食品安全案件最高可判處死刑,。 刑法和食品安全法是依法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法律,,堪稱食品安全的法律保護傘。在食品安全事件高發(fā)的嚴峻形勢下,,依法打擊食品安全犯罪不能心慈手軟,,必須重拳出擊,讓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付出應有的代價。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司法機關應當從依法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高度和大局出發(fā),,為老百姓的餐桌撐開司法保護傘。事實證明,,只有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才能震懾犯罪分子,營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環(huán)境,。 從一定意義上講,,兩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的審理和宣判,既依法嚴懲了非法制售“瘦肉精”的罪犯,,也依法追究了負有食品安全監(jiān)管職責的有關檢疫人員的法律責任,,具有相當?shù)木竞褪痉兑饬x,給全社會敲響了依法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警鐘,。 當然,,就“瘦肉精”事件而言,有關部門的查處還不能讓公眾完全滿意,。在媒體報道上述兩起涉“瘦肉精”刑事案件宣判的同時,,不少網民質疑為何沒有追究涉嫌使用“瘦肉精”的企業(yè)的法律責任,質疑對“瘦肉精”事件負有更大責任的有關部門為何沒有受到追究,。所以,,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再接再厲,給公眾一個令人信服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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