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穆迪將希臘本幣和外幣債券評級從B1下調至Caa1,,評級前景調為負面,再度加劇了市場對歐債危機的擔憂,。穆迪認為,,不進行債務重組,希臘無法穩(wěn)定債務狀況,,同時,,希臘援助方(IMF、歐央行和歐盟)在未來某時要求把“希臘私人債權人參與債務重組”作為援助的前提條件,,加大了債務違約的概率,。 顯然,這反映市場已認為當前希臘等國危機性質并非流動性危機,,而是支付危機,,希臘等國的主權債務違約已不可避免,歐盟等繼續(xù)用對付流動性危機的藥方應對歐債危機,,無疑是頭痛醫(yī)腳,。 自希臘主權債務觸發(fā)危機引線以來,歐債危機就在市場上間歇性發(fā)作,,而這種間歇性沖擊實際上反映了市場危機拯救方案的巨大不確定性,。當前歐債危機國并非單純的流動性危機,但開出的藥方卻是針對解決流動性風險的方案,,這種藥不對癥的救贖方案,,不僅令歐債危機對市場的影響長期化,而且使歐盟等國的救助方案變成帶有典型龐氏金融特征的游戲,。例如,,去年歐盟等通過巨資緩解危機國流動性風險后,今年希臘等危機國就暴露了支付危機,,反映用定向增發(fā)新債等流動性支持手段來緩解危機最終反而可能導致危機放大,。 可見,當前歐債危機的最大風險恰是歐盟等危機拯救者的自負心態(tài)。他們天真地以為向歐債危機國提供巨額的疏導資金和把責任歸罪于國際評級機構,,就可以消除市場的恐慌,。殊不知,歐債危機本身就是市場所發(fā)現的風險,,任何人都無法比市場更懂得歐債危機的風險概率分布,。任何機構試圖通過心理方式來“引導”市場都是在自欺欺人。 歐債危機以來,,歐盟就指責國際評級機構興風作浪,,并禁止針對危機國主權債務的裸賣空交易,但歐盟高估了自身能力,。歐債危機國幾乎失去了在金融市場融資的資格后,,不得不依靠救助。在這種情況下,,市場難以對危機國的風險進行有效定價,,從而使這些債券在市場有價無市。而缺乏有效率的定價,,又反過來使歐盟等危機拯救者難以確定性地評估危機國的風險和救助成本,。 諸多跡象顯示,目前歐盟和IMF等借助各種救助性手段而非基于市場對風險的管理來遏制歐債危機,,只會把自身拖入危機泥潭而不能自拔,。不論是業(yè)已暴露的希臘愛爾蘭等危機,還是藏匿于“暗處”的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等的風險隱患,,本來可以由市場來確定其概率分布。遺憾的是,,歐盟等通過各種救助手段反而把問題復雜化了,,而一旦市場被特定機構借助各種“善意”手段(如遏制市場交易自由等)所干擾,那么市場就失去了管理風險的基礎條件,。 由此可見,,當前有效緩解歐債危機的手段,,是盡可能地為投資者識別風險營造一個確定性的市場環(huán)境,,唯有市場對歐債危機的恐慌轉變成對其的風險定價,投資者對歐債危機的恐慌才能從根本上解除,,歐債危機才能變身為市場可管理的風險,。顯然,目前對危機國進行必要的市場化債務重組是繞不開的過程,。殊不知,,盡管目前債務重組會使債權人面臨較大的直接損益,但事實上市場已通過CDS風險溢價加以反映,即當前市場已經在消化債務重組的損益而不至于導致市場恐慌,。繼續(xù)拖延債務重組,,債權人的損失將更大,而且市場也因為無法產生穩(wěn)定預期而導致進一步恐慌,。 不過,,與完全市場主體的債務重組所不同,歐債危機實際上是主權國家與市場化金融機構之間的非對稱性債權債務關系,。由于現有的國際法體系對主權國家并不具有強制力的約束機制,,主權國家的惡性違約缺乏有強制力的法律約束。不過,,在國際金融市場主權國家并非是超然于市場的主體,,其信用違約意味著該國未來相當長時間內將無緣國際金融市場,而市場的硬約束為主權債務重組提供市場可行性,。 當然,,主權債務重組是借鑒1989年美國布雷迪計劃之類的為市場化的處置手段,其主旨應致力于借助歐債危機的債務重組之有利時機,,培育和構建一個國際市場對主權國家信用約束的規(guī)范性框架,。當前國際金融市場缺乏對主權信用風險的有效規(guī)范,致使主權債務危機一旦發(fā)生就是場沒有贏家的游戲,,危機國失去市場信用而債權人利益無法伸張,。即便是較為成功的布雷迪計劃,也只是使債權債務國走出借新還舊的怪圈,,既未使債務國借助債務減免獲得重生,,也未有效降低債權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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