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xù)一年多的五糧液“調查門”風波終于有了結果,。五糧液29日公告稱收到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五糧液信息披露存在四項違法事實,并對公司處以60萬元罰款的處罰及相關負責人進行警告和罰款處分,。(據5月30日《新京報》)
罰款60萬元,,是什么概念呢,?2009年,五糧液集團公司全年實現銷售收入350.3億元,,實現利稅70億元,,罰款60萬元少到難以計算比例。罰款60萬元,,僅相當于250公斤五糧液酒錢,。
五糧液“調查門”從2009年9月9日開始,歷時1年8個多月,。最終結果是對公司罰款60萬元了事,。這60萬元說不定還不夠歷時一年多調查花費的費用成本。
是五糧液違法事實輕微嗎,?非也,。五糧液四項違規(guī)違法行為,會對投資者產生誤導,。特別是虛增利潤10億元,,是信息披露的重大錯誤,,曾經有投資者因為該信息而發(fā)生投資行為。中國證監(jiān)會歷時一年多的調查,,這么長時間的調查本身就證明五糧液違法違紀行為的嚴重性,。因此,從處罰決定來看,,與其說是處罰不如說是縱容,。違法成本如此之低,不僅會變相“激勵”被處罰公司繼續(xù)違法,,而且也會使得其他上市公司紛紛效仿,。
不知是監(jiān)管部門心慈手軟,還是經過一年多的調查出現了其他變數,。如果都像證監(jiān)會處罰五糧液四大違法行為這么輕描淡寫,,那么,中國證券市場連信息披露的公開公正完整準確都將無法保證,,根本談不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