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費路上搞公交優(yōu)先,,實質就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對車主合法權益的一種征用,。作為一種權益的被迫讓渡,,誰來贖買這個權益,,對付費車主如何補償,,就很讓付費車主們關切,。 公交優(yōu)先,,在免費通行的城市公共道路上完全應該,,因為二者都關系公眾利益,、公共利益,彼此之間理當互通。但是否適用于收費的高速路,?顯然值得辨析,。北京的京通快速路啟用公交道,把這一問題尖銳地擺在人們面前,。 收費的高速路,,不同于城市免費的公共道路,就在于它的路權通過收費的方式,,讓渡給了車主,。也就是說,收費路的通行權,,是屬于付費車主的,,是車主的合法權益。在收費路上搞公交優(yōu)先,,實質就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對車主合法權益的一種征用。顯然,,這種征用有兩個前提條件,,一個是要征得付費車主們的同意,一個是要對這種征用給予一定補償,。京通快速啟用公交道,,這兩個條件都沒論定,就這么干了,,缺少一點決策的民主化,,也是對付費車主合法權益的一種侵犯。 對于付費車主來說,,公交優(yōu)先對其通行權的擠壓,,則要遠重于決策上的民主權益遮蔽。在這條特殊的“快速路”上駕駛,,原來就車多不快,,現(xiàn)在被擠占一條道,通行速度就更慢了,。公交是快了,,卻是以讓付費車主更慢為代價的,這自然引發(fā)付費車主的不滿,。所以,,作為一種權益的被迫讓渡,誰來贖買這個權益,,對付費車主如何補償,,就很讓車主們關切。如果沒有這個補償,付費車主的心里會更添堵,。 誠然,,這個補償?shù)淖詈棉k法,就是降低每一次的通行費,,因為它能精確地對每一位付費車主進行補償,,所以比較合理而科學。但是,,姑且不說這個補償費用難以科學測定,,即便測定后能換算成每一次通行的減免價格,卻又面臨著一個經(jīng)濟杠桿的反調節(jié)作用,。比如,,原來通行一次收10元,補償后一次分別收8元,、5元或不收,,所帶來的路徑選擇是不一樣的。減免得越多,,走這條路的車就會越多,,最終就會更堵。這些問題,,顯然不能不考量,。 在“京通慢速”的狀態(tài)下,再搞公交優(yōu)先,,只能是加劇這條路的通行緊張,,從社會總效益來看未必是最優(yōu)的,顯然算不上上策,。在沒有建成完善發(fā)達的公交系統(tǒng)和公共道路的情況下,,私家車主們沒有其他出行道路和工具的選擇,只能積郁著出行更加緩慢所帶來的怨氣,,這種負面情緒結不出善果,。治堵沒必要先讓一部分群體心里添堵,只有讓各方都受益的決策,,才稱得上是上策。 具體到“京通”治堵上來說,,其實有更迫切的事要做,,那就是解決進出京方向四惠段的瓶頸問題。很多車就堵在這個口上,,不先把這個結解開,,搞公交優(yōu)先就有拿公共利益招搖的嫌疑。四惠段堪稱“史上最糟糕的道路設計”。你看出京方向,,竟然有來自三條道上的車在同一入口處進入主道,,可謂“四海歸一”,緊接著又是一個出口,。這個瓶頸不打開,,哪怕京通再快,到這兒也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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