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租房屋所得該繳多少稅,?成都市地稅部門對個人房屋租賃稅實行綜合稅率,,分三檔征收: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綜合稅率為4%,;個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2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綜合稅率為6%,;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含)以上的,,綜合稅率為10%,。另外,,個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800元以下,,且租金收入為家庭主要生活來源的,可向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繳稅申請,。(《成都商報》5月24日) 很多人可能不太了解房屋租賃稅,,甚至以為這是一個新稅種,;還有很多房屋出租人,從來沒繳納過房屋租賃稅,。這其實并不奇怪,房屋租賃稅雖不是一個新稅種,,但在具體執(zhí)行過程中面臨很多征管難題,,以致不少出租人從沒繳納過此稅。 征收房屋租賃稅的法規(guī)依據,,是2005年國務院頒行的《房產稅暫行條例》,,該條例規(guī)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2008年3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qū)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yè)稅,,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此舉意在降低房屋租賃稅稅率,,給出租人減負,,同時也是給租房人減負。 在房屋租賃稅的執(zhí)行層面,,各地情況迥然:各地開征房屋租賃稅的時間不同,,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早已開始征收,,哈爾濱市2010年6月1日才開始征收,,西安市財政局則于去年9月表示“將做好私房出租稅收的前期調研,,力爭盡快試點征收”。各地實行的稅率或起征點也不同,,比如,深圳市和哈爾濱市將個人住房租賃營業(yè)稅起征點由1000元提高至5000元,,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免收營業(yè)稅;即使實行了房屋租賃稅的城市,,也并不意味著每個出租人都繳了稅,,因為居民房屋是否出租以及租金是多少,,稅務部門很難一一核實,。 基于上述情況,,可以用一個詞來形容房屋租賃稅的現(xiàn)狀——“雞肋”。由此,,有兩種選擇:要么加強房屋租賃稅的征管,做到應收盡收,;要么取消房屋租賃稅,,或者提高起征點,。 我認為應該選擇后者,。 首先,,當前房價畸高,很多人只能租房居住,,政府也號召大家不要一窩蜂買房。向出租人征收房屋租賃稅,,這筆費用最終會攤入房租,,轉嫁給租房人,。近年來,,不少城市的房租上漲較快,一些租房者難以承受,,給房租減負正當其時,。 其次,,房地產領域稅費名目繁多,,人們一再呼吁予以清理和規(guī)范,不妨從取消房屋租賃稅或提高起征點開始,。 第三,,房屋租賃稅征收面臨著難以克服的現(xiàn)實難題,,稅收成本高昂,,難以做到應收盡收,有的城市繳有的城市不繳,,有人繳有人不繳,,不僅損害了稅收的嚴肅性,,也造成了稅收不公。 當然,,少數(shù)租房人也是較高收入者。向“大房子”出租人征收房屋租賃稅,,等于間接向高收入租房人征稅,,就需要提高房屋租賃稅的起征點,比如將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月租金5000元以上的出租房才需繳稅,。這樣,不僅可以避免房屋租賃稅誤傷中低收入租房人,,也可縮小征繳范圍,,提高征繳效率,,降低征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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