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廣東省兩會上,,《廣東省2011年省級部門預算草案》顯示,,廣東省委機關幼兒園,、廣東育才幼兒園一院等8所機關幼兒園,,一年所獲財政預算撥款高達6863萬元,。這個預算受到代表和委員的質疑,,也受到媒體的質疑,�,!吨袊嗄陥蟆�25日的“青年話題”發(fā)表惠銘生先生的評論《天價補貼何以年年遭批年年獲批》,,文章說:“一年一度的財政預算,人大不僅要看懂,,關鍵還要有話語權——敢于否決不合理的預算”,。
審議預算是人大職責之一,而否決不合理的預算自然是題中應有之意,,如果審議而不能否決,,政府提交的是什么,人大照原樣一字不變地通過了,,那么,,這個程序還要必要存在嗎?所以,,審議就意味著可能有調整,,甚至有否決,而絕不僅僅是念一遍,,然后舉手通過而已,。這些都是預算制度的常識。
那么,,人大為什么對于人們意見很大的這個天價補貼預算,,不能行使否決權呢?是不敢,,還是另有原因,?事實上,一些代表不想得罪人,,不敢行使否決權,,是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我們的預算制度不健全,,不合理,使得人大否決預算非常困難,,甚至可以說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中國預算法只規(guī)定了預算草案由行政部門編制,由人大審批,,但對人大是否享有預算草案的修正權沒有規(guī)定,。這意味著,人大只能就預算的整體進行表決,,要么完全同意,,要么完全否決,不可能對于不合理的具體項目進行修改,調整或直接否決,。
這樣的制度設計,,對于人大行使否決權造成嚴重的制約,。因為政府提交的預算草案,,也許大局是合理的,可取的,,但是,,存在局部的不合理,甚至非常嚴重的不合理,。這種情況下,,人大就面臨艱難的選擇,如果批準預算,,那么,,不合理的預算就會搭車得到批準;如果否決預算,,那么,,因為局部瑕疵而否決全局,將使其他合理的預算也被否決而無法執(zhí)行,,造成嚴重的后果,。這種情況下,人大是不可能輕易行使否決權的,。幾十年以來,,人大從未否決過政府提交的預算草案,與這種制度安排是大有關系的,。既然人大不敢冒巨大的政治風險而否決整體預算,,那么,預算當中的小貓膩也就永遠存在,,天價補貼幼兒園事件,,不過是一個例子而已。
這種綜合的或者說整體的審議預算的制度,,在預算成熟的國家,,根本不會被采用。發(fā)達國家的預算制度,,都給議會以分項審批預算的權力,。如美國國會完成第一次預算決議的審議時,即將預算支出決議分成若干部分,,由撥款委員會的13個小組委員會(按政府職能設立)分別進行審議,,并應按照眾議院撥款小組委員會、撥款委員會及該院全體會議,參議院撥款小組委員會,、撥款委員會及該院全體會議的程序進行審議,。這就是說,在分項審批制度下,,議會根據開支的部門和性質,,將全部預算草案分解為若干個預算審批議案,預算編制部門分別就各個議案做出說明,,預算委員會也須分別就各個議案提交初步審議報告和正式審議報告,,議員須對各個議案分別投票表決。如果某些項目不合理,,議員在審議中可以提出修改意見,,也可以直接修改,當然也可能直接否決,。
這種分項審批的制度下,,像天價補貼幼兒園這樣的預算,人大直接否決它,,也不會影響其他預算的通過和執(zhí)行,。如果這個制度不能得到修正,那么,,可以想見,,天價補貼機關幼兒園的故事,在明年的預算中還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