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已經(jīng)要求2010年年末房價上漲幅度較大的一些城市出臺限購令細則,,部分開發(fā)商已提前獲悉這一消息,。據(jù)透露,一位副部級官員在1月中旬的內(nèi)部會議上明確表示將向地方官員施壓,,“不限購,就約談”,。 控制二三線城市的房價,,能夠引起住建部的重視,這是很值得欣慰的消息,。在當下,,與那些房價高昂的一線城市相比,二三線城市管理者往往認為自己的房價不高,,還有回旋的空間,。其實,如果和老百姓的收入比,,現(xiàn)在二三線城市的房價,,已經(jīng)超出了大多數(shù)居民的承受力。加之,,二三線城市,,是去年全國樓市成交量大幅攀升導致房價新一輪反彈的主力。因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對其進行調(diào)控是很有必要的,。 用行政約談來促使限購,,雖說沒有明確的強制性,,但我們也不能否認功效。2009年,,國土部就違規(guī)占用耕地,、土地未批先用、土地邊報邊用等情況,,分別與12名地方官員進行約談,,12名地方官都表示,對被約談感到很震撼,,深感自責,,愿意接受國家土地總督察的批評。一位國土資源部的工作人員介紹:“即使往年沒有問責,,只要地方政府被約談,,整改效果都不錯�,!� 相對一些地方對于各種違規(guī)的行政行為不管不問來說,,約談這種形式,讓地方政府領(lǐng)導人感覺到問題的嚴重,,讓他們感覺到約談的“滋味不大好”,,雖說約談總體來說給人一種“權(quán)宜之計”的感覺,但能讓被約談方感到自責,,讓他們感覺“臉上無光”,,并且能讓其他地方引以為戒,這就是一個很大的促進,。因此,,對于約談制度,不能因為其沒有強制性,,就否認其存在的價值,。 一般而言,約談都是就特定事情進行商談,,約談的內(nèi)容是否公開,?是事前公開,還是事后公開,?是全程公開還是部分公開,?這些都沒有一定之規(guī)。甚至,,大部分的約談,,全程都是秘密進行,究竟行政主權(quán)方與行政相對方“談”了些什么,,起到了什么樣的效果,,外人一般是很難得到只言片語的,。在這樣的情況下,約談究竟起到了多大的作用,,甚至有沒有作用,,局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因此,,為了讓約談更有效果,,需要陽光與約談同步給力。讓約談的進程公開透明,,媒體進行全程報道,,并對約談之后的整改進行追蹤。這樣做,,也符合我國行政信息公開化原則,。住建部應(yīng)該把與那些限購不力的城市的約談情況向社會進行通報,讓社會輿論與行政主體的約談共同發(fā)力,,給那些工作不力的地方施加更大的壓力,不至于使一些地方,,把約談當做耳邊風,。相信這樣比單純的約談會更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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