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快報》報道,,日前,廣州市城鄉(xiāng)建設(shè)委員會在答復廣州市政協(xié)委員提案中表示,,廣州將啟動《廣州市交通需求管理研究》,,擁堵收費也將納入研究論證。 近年來,,隨著城市交通壓力日漸增大,,國內(nèi)很多城市都傳出欲開征擁堵費的傳聞,。交通管理部門也想當然地普遍認為“擁堵費在國際上是一項行之有效的交通管理舉措”,。如果征收擁堵費,真能緩解交通擁堵“城市病”,,相信許多市民都會理解和支持,。但是,擁堵費是否真能解決這一問題值得懷疑,。倫敦收擁堵費越收越堵的教訓值得我們吸取,。 倫敦市于2003年推出車輛擁堵費征收方案,到2007年底已經(jīng)收取了八億英鎊的費用,,然而,,倫敦的交通狀況卻毫無改善。2007年,,在倫敦平均每行進一公里要等待2.27分鐘,,而在2003年2月,也只要2.3分鐘,。行政費用花費掉了擁堵費收入的一大部分,,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統(tǒng)的費用卻被削減,。有人指責倫敦的官僚系統(tǒng),倫敦的駕駛者似乎成了搖錢樹:收費標準不斷提高,,收費范圍不斷擴大,,行車速度卻沒有越來越快,只有運營費用持續(xù)增長,。筆者以為,,如果沒有合理的制度安排,擁堵費很可能淪落為“養(yǎng)人費”,,或者成為職能部門創(chuàng)收的新手段,。 交通擁堵費并非不能征,但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公共交通必須足夠發(fā)達,,交通管理、道路規(guī)劃必須跟上,,讓民眾的出行有一個可替代的方式,。否則,征再多的交通擁堵費也沒有用,,反而有讓車主為政府不作為埋單的嫌疑,。特別是在當前政府公務(wù)用車數(shù)量居高不下、公車消費數(shù)額驚人的背景下,,開征交通擁堵費的民意基礎(chǔ)還有待觀察,。同時,我們還沒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夠控制征收成本,。在這方面,倫敦的教訓可謂深刻,。眾所周知,,征收擁堵費的主要目的,是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推行公共交通優(yōu)先,,基于此,征收的擁堵費要用于改善公共交通,。倫敦征收的擁堵費,,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統(tǒng)的費用卻在削減——2007年倫敦用于擁堵費行政管理的支出去年上升到1.6億英鎊,而用于巴士和交通流量改進的資金不足1000萬鎊,。這種結(jié)果無疑與初衷大相徑庭,。那么,拿什么來證明我們在收取擁堵費的時候,,成本會比倫敦低呢,?近年來有關(guān)公路收費扣除養(yǎng)人費外就所剩無幾的報道還少見嗎,?再比如交強險,審計結(jié)果表明其經(jīng)營費用已經(jīng)超過了賠款費用,。 “倫敦收擁堵費越收越堵”的教訓告訴我們,,開征交通擁堵費一定要慎重。如果不考慮周全,、倉促開征,,交通擁堵費不僅不能減輕交通過壓力,反而會加重群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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