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8日起,廣州市取消亞運公共交通全民免費措施,,改為發(fā)放交通補貼,。11月1日起,廣州開始實施為期46天的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政策,,同時根據(jù)廣州市政府的決定,,公交、地鐵系統(tǒng)在未來的30個工作日內(nèi)免費提供服務,,作為“亞運惠民項目”的十大措施之一,。據(jù)悉,發(fā)放現(xiàn)金交通補貼的標準定為廣州10個區(qū),、2個縣級市的戶籍家庭及在廣州居住半年以上的外來人士家庭按每戶150元發(fā)放,,集體戶口的市民按每人50元發(fā)放。市交委稱,,取消公交地鐵免費乘車是為了確保地鐵運營的安全,、維護地鐵線網(wǎng)良好的乘車秩序、保障市民上下班交通出行的剛性需求,,更重要的是免費以來的地鐵客流情況已經(jīng)遠遠超出了地鐵運輸能力的承受范圍,。(據(jù)11月7日《廣州日報》)
政策才實行了7天就變了,這不就是“朝令夕改”嗎,?廣州市這種做法對政府信用的損害是不言而喻的,。
應該承認,廣州市在亞運期間及前后的30天實行免費公交確實是一項惠民政策,,幾天之后取消免費也是情非得已,。但是不是說廣州市有關部門就沒有責任呢?縱觀此事的前后,,我認為,,至少在兩個方面值得檢討——
一是“前事不慎”。公共交通全民免費是一項涉及數(shù)以千萬計人口的事情,,在決策之前理應進行充分的調(diào)研和科學的論證,,而且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比如,,免費后客流可能增加多少,?公交地鐵的運輸能力能不能承受?……事實證明,,廣州市在這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至少是預見性不足。而且,,像這種涉及人數(shù)眾多,、變數(shù)也很多的公共政策,,除了調(diào)查研究及論證,試行也必不可少,。試行有兩大好處:一方面可以提前發(fā)現(xiàn)問題并研究對策,,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政府的信譽受到損害——試驗可行就實行,不可行就不實行,;所謂“試行”,,本來就是試試行不行,既然沒有正式實行,,中止就不存在失信的問題,。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在正式實行單雙號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之前,,北京奧組委就曾進行過實戰(zhàn)式的交通演練,。而廣州的公交地鐵免費政策卻在沒有“試行”的情況下就正式實行,實在是太不慎重了,。
二是“后事不公”,。公共政策中止,善后也要公正,。廣州市把公交地鐵免費改為發(fā)放交通補貼,,似乎仍然在堅持“惠民”的方向,但新政策卻把受惠之民分成了兩個檔次,,并且把在廣州居住半年以下的外來人口排除了,,要知道以前的免費政策是面對“全民”的,即使是路過廣州的過客包括外國人都能享受到,。誠然,,向流動人口發(fā)放補貼不具可操作性,國內(nèi)的財政補貼外國人也不合理,,因此新政排除他們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為什么戶籍人口也要分個三六九等呢?戶籍分為家庭戶口和集體戶口只是兩種不同的登記方式,,兩種戶口簿上的人口都是“正規(guī)”的“廣州人”,,憑什么家庭戶口市民的交通補貼是集體戶口市民的3倍?這是不是一種戶籍歧視,?我認為,,全民免費措施改為發(fā)放交通補貼還不如恢復以前的既不免費也不補貼。
廣州此次政策上的“折騰”告訴我們:政府要“惠民”,,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夠的。尤其是制定公共性政策,,政府不僅要有公正的理念,,而且要有科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