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基金“老鼠倉”防控問題,,證監(jiān)會上周末發(fā)布了《基金公司防控內幕交易指導意見》。不過,,由于該意見稿幾乎所有的條款都缺乏實質性的細則條文,,而且一些規(guī)定實際操作難度也較大,因此有業(yè)界人士戲稱,,本次出臺的防“鼠”意見稿倒更像是證監(jiān)會內部的一個監(jiān)管方向指引,,而不像是征求意見稿。
該《指導意見》主要包括四項內容:一是明確防控內幕交易機制的原則和重點,;二是將防控內幕交易機制納入基金公司的內部控制體系,,并構建相應的職責體系;三是建立完善內幕信息的識別,、報告,、處理等重要防控內幕交易制度;四是強調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管職責和基金業(yè)協(xié)會的自律管理職責,,并規(guī)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近期以來,,基金經理允許炒股是市場討論的熱點,,目前全國人大也仍舊在為此征求意見�,;鸾浝碓试S炒股之后,,如何防控內幕交易行為?因此上述意見稿的出臺也很快成為了市場的焦點,。不過,,遺憾的是,在不少市場人士看來,,上述意見缺乏實質內容,,相關條款更是缺乏實質可操作的細節(ji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分析師表示,“該意見稿通篇15個條例,,幾乎沒有一個條款列舉了相應的具體操作措施等細節(jié)內容,。例如該征求意見稿的第四條"基金公司應當遵循守法誠信、審慎自律,、責任明晰的原則,,針對公司投資、研究活動建立全面的防控內幕交易機制,,重點防范公司利用內幕信息進行投資決策和交易等"這一條款,,沒有任何的具體事實措施去指導實施,這樣其公布的意義根本就不大”,。
一位北京的基金公司高管也表示,,該意見稿很難看出證監(jiān)會懲罰內幕交易的力度,并且沒有創(chuàng)新,,有些在上市公司公布的內幕交易相關細則方面同樣出現(xiàn)過,。例如,建立基金內幕信息報告,、知情人登記和保密制度,。“上市公司的內幕知情人容易追查,,但基金公司相關人員了解的是其他上市公司的敏感信息,,如果相關人員自己不主動申報,基金公司從何判斷自己的工作人員了解上市公司的敏感信息,?”
“同時,,意見稿規(guī)定,基金經理不得主動打探內幕信息等,,這些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都缺乏實質可操作性,。”上述高管說,。
不過,,證監(jiān)會也注意到了上述問題。證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征求意見稿還存在一些薄弱環(huán)節(jié),,也存在不具體、不系統(tǒng)的問題,。證監(jiān)會對基金公司進行具體調查后,,一些相關情況將會予以重點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