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一直是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重要的資產配置品種,,但近一年多以來,,券商理財產品對基金的投資卻有所“變味”。一方面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對基金品種的整體配置比例大幅下降;與此同時,,對于在所有基金的配置范圍中,,新基金的投資比例卻在上升,,但持有期限并不長,。《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個別“專業(yè)”參與新基金申購的“幫忙”理財產品早已暗地滋生,,以此來換得基金分倉。
原本作為投資工具的公募基金,,在部分券商的眼中似乎已漸漸淪為斂財工具,;而投資者原本用于申購這些理財產品的資金,卻成為其賣給基金“人情”的免費砝碼,。券商理財產品認購新基金,,同時獲得認購資金數(shù)十倍的基金分倉。
券商理財偏好新基金
目前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投向基金的10塊錢中,,至少有1塊錢買了新基金,。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對券商理財產品二季度末持倉情況統(tǒng)計后發(fā)現(xiàn),其中持有的二季度新發(fā)行的基金產品有38個品種
(債券基金A/B/C份額分開計算),,如果將一季度發(fā)行的次新基金也納入統(tǒng)計,,這一數(shù)字則達到53只,,覆蓋到所有投資的基金品種的兩成多。
而從絕對投資金額來看,,二季度末券商理財產品持有的新基金市值為12.71億元,,占持有所有基金產品市值的10%。
需要說明的是,,因為券商理財產品季度報告只披露了前十大持倉品種,,因此考慮到可能未披露的品種,新基金的投資占比可能更大,。
雖然現(xiàn)在可選的基金品種較前幾年已經(jīng)大為豐富,,但更多的券商理財產品,,尤其是以基金投資為主的FOF產品(基金中的基金)用于認購剛發(fā)行的新基金產品的資金比例卻更大了,。
這一比例在2009年末的時候上升到8%左右,并在2010年后穩(wěn)定在10%以上,;然而在2008年末時,,則不到2%;在2007年末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資產組合中,,則無一是新發(fā)行的基金,。
然而相反的是,券商理財產品近年來對基金的整體配置比例卻是呈下降趨勢,。
2008年末,,券商理財產品資產配置中基金的比例為37%為其第一大資產;到2009年末下降到25%,,2010年末進一步縮減至18%,;而時至2010年中,這一比例降低到14%,。
不難看出,,基金在券商理財產品資產配置中越來越被“邊緣化”,然而其對新基金的偏好卻在上升,。
短期持有 “打新”換分倉最高1:70
更值得注意的是,,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對新基金的持有周期通常很短,一個季度后的季報中往往便再難覓其蹤影,。
今年一季度末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持倉中的23只新基金,,在三個月后仍被持有的只剩下13只,其中還有多只為封閉式債基,。
從券商理財產品整體對基金投資逐漸淡漠的態(tài)度,,以及對新基金高企的“換手率”,很難得出其對新基金偏好的合理解釋,。
而《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從業(yè)界了解到,,部分券商理財產品熱衷申購新基金的目的或并不“單純”,。
“這就是所謂的"幫忙資金",在新基金發(fā)行時幫忙沖量,�,!庇谢饦I(yè)人士表示,除了券商自有資金,,理財產品的資金越來越多涉足到此功用,。“有的券商發(fā)行理財產品的很大一部分目的,,就是來給新基金沖量的,。”
用理財產品的資金申購新基金,,顯然是無本買賣,,即使有所折損也被看做正當交易中的“市場風險”。
對于券商而言,,這當然也不是不計回報的幫忙,。“通常的規(guī)矩是按申購資金1:20給予券商分倉,�,!痹撊耸客嘎叮鸸居媒灰讉蚪鸾o予回報已是明明白白的潛規(guī)則,。
而更有業(yè)內人士表示,,分倉比例有水漲船高之勢,“甚至可以達到1:60,、1:70”,。
即便以1:20的保守數(shù)據(jù)算,僅僅今年二季度末券商理財產品持有的12.71億元新基金,,便可交換254億元規(guī)模的交易分倉,,以萬分之八的交易傭金費用計算,券商可以因此得利2032萬元,。
而由于這只是券商集合理財?shù)募径饶┏謧}情況,,如果資金循環(huán)滾動,這一數(shù)字還可能成倍放大,。
新基金業(yè)績平平
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遴選出的新基金是否給他們帶來了好收益呢,?
截至8月5日,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持倉中的38只新基金成立以來平均收益為-1%,,其中表現(xiàn)最好的凈值增長1.9%,,跌幅最大的則已跌去6.82%。
有券商資產管理部人士告訴《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新基金產品由于沒有過往投資業(yè)績和投資風格所考,,通常謹慎的機構投資者會更偏向于投資老基金產品,。
尤其在投資偏股型基金時,機構投資者會跟基金經(jīng)理做深入交流并對基金的持股情況進行跟蹤分析,,結合自身的研究判斷其投資邏輯的可靠性以及是否切合當前市場形勢,。而對于新基金產品,投資人所能掌握到的信息則較為有限,。
另一方面,,新基金的募集和建倉期對于機構投資者也存在一定時間成本,“如果是考慮到市場波動風險,,大可以轉而配置其他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