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關于嚴格治理煤礦超能力生產的通知》提出,,煤礦全年產量不得超過公告的生產能力,,月度產量不得超過月度計劃的110%,;無月度計劃的,,月度產量不得超過公告生產能力的1/12。
記者5月7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兩部委印發(fā)《關于嚴格治理煤礦超能力生產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業(yè)淘汰落后產能工
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調整產業(yè)供需結構,。
《關于嚴格治理煤礦超能力生產的通知》提出,煤礦全年產量不得超過公告的生產能力,,月度產量不得超過月度計劃的110%,;無月度計劃的,月度產量不得超過公告生產能力的1/12,。企業(yè)集團公司不得向所屬煤礦下達超過公告生產能力的生產計劃及相關經濟指標,。
對煤礦當月產量超過當月允許產量上限的(月度產量計劃的110%或公告生產能力的1/12),應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446號)要求進行處理,。各地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會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制定檢查方案,明確檢查方法,、檢查頻次,,對出現過超能力生產或可能存在超能力生產的煤礦進行重點監(jiān)督檢查,督促煤礦嚴格控制產量,,防止超能力生產,。各地檢查方案請于4月底前報國家能源局和國家煤礦安監(jiān)局。
根據《做好2015年煤炭行業(yè)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全國計劃淘汰煤礦數量1254個,,淘汰落后產能7779萬噸,其中關閉退出煤礦數量1052個,,共計產能6391萬噸,;改造升級煤礦數量202個,共計產能1388萬噸,。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對非法違法開采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堅決予以關閉,;對安全基礎條件差且難以改造,,以及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的小煤礦,要加強監(jiān)管,,加快引導其退出煤炭生產領域,;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qū)淘汰30萬噸/年以下煤礦;對具備資源優(yōu)勢和改造提升條件的小煤礦,鼓勵其參與煤礦企業(yè)兼并重組,,實施改造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