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許可審批’這個歷史概念,今天就徹底終結了,!”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總理鄭重宣告。
李克強說,,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把審批當成了“利益分配”的手段�,!斑@就把政府和市場的界限搞混了,,也把社會經(jīng)濟的制度、體系搞亂了,�,!彼鞔_提出,現(xiàn)代政府的職能,,應該是“把該管的管好,,把該服務的服務好”,其他都交給市場,。
所謂“非行政許可審批”,,是指由行政機關及具有行政執(zhí)法權的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實施的,除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國務院決定等確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外的審批事項。在法律規(guī)定中,,它被列為“不適用于《行政許可法》的其他審批”,,一度被代指為“制度后門”和“灰色地帶”。
據(jù)中國政府網(wǎng)消息,,在5月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概念徹底成為歷史。會議決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在去年大幅減少各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徹底取消這一審批類別,。分類清理剩余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對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yè)稅審批等49項予以取消,對保健食品注冊審批等20項按程序轉為行政許可,對其他不直接涉及公眾或具有行政確認,、獎勵等性質的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或通過權力清單逐一規(guī)范,。
據(jù)安徽行政學院副院長袁維海介紹,目前,,對非行政許可審批的管理和定位混亂,,導致一些部門希望以此加大管理力度,擴大權力范圍,。宿遷市市長王天琦表示,,按照《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省級人民政府可以設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滿1年后需要繼續(xù)實施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但實際操作中往往走樣,,很多臨時性的行政許可變成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于是非行政許可便成為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轉移站”和“避風港”,很多本應被清理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改頭換面”成為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繼續(xù)存在,。
然而,,想要徹底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其實并不容易。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長藍蔚青表示,,浙江省去年列入省級部門權力清單的非行政許可審批,,大多來自國家部委公布的行政審批目錄。各省級部門在已經(jīng)向社會公布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外,,梳理出的針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具有審批性質的事項,,還有1/3以上共240多項一時難以取消,,部分歸入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事項,其余的暫時歸入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和行政獎勵等類別權力,。這些事項實質上屬于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按國務院規(guī)定必須在一年內取消,。這需要國家各部門共同努力,,抓緊修改那些作為政府權力實施依據(jù)但已不適應改革不斷深化的新形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任進提出,,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取消,可以采取直接廢止,、依法轉為其他行政行為或政府職責,、改為告知性備案等方式,,但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年檢、監(jiān)制,、認定,、認證、審定,、指定,、配號、換證等形式變相設定行政許可,,嚴禁以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為名,,變相恢復、上收已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