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青河縣哈薩克族牧民別熱克·薩吾特撿到一塊重7850克狗頭金,它的歸屬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強烈關注,。青河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地政府將為此專門召開協調會,也將隨時向大家公布工作進展,,“回應網民關切”,。 狗頭金是指天然產出的、顆粒極大,、形態(tài)不規(guī)則,、質地不純的塊金。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礦物組成。其產出相當稀少,,其價值通常遠超過同等重量的純金,,故被人們視為寶中之寶。有網友稱這下牧民翻身了,,一夜之間發(fā)財致富,,可以改善改善生活;也有網友擔心這金塊會被政府部門收走,,因為狗頭金太貴重了,,是不是屬于國家? 有人認為,,根據現行法律,,“狗頭金”應歸國家在法律上應該沒有爭議。但發(fā)現“狗頭金”的權益如何保護,,這確實是一個問題,。這塊狗頭金雖說是撿到的,也不能隱瞞,,交給國家是法律和道德要求,,但國家給予的獎勵也是必不可少的。這塊狗頭金的歸屬,,信息要公開,,程序要合法,要保障發(fā)現者表達意見的權利,。如果有關部門決定收繳這塊狗頭金,,經濟獎勵的額度一定要合適�,,F在問題在于,物權法之類的法律既沒有規(guī)定“先占原則”,,反而在很多情況下,,讓很多跟資源保護無關的、模糊不清的無主物,、埋藏物都歸屬于國家所有,。這無疑讓人感到無所適從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顯冬認為,,單塊狗頭金屬無主物,,黃金屬于自然礦物。在法律概念上,,需要厘清礦產品和礦產資源的區(qū)別,。此事引起廣泛關注,背后的問題是如何劃分公法與私法的邊界,。金塊歸屬的確定,,不屬于公法明確規(guī)定的國家所有,應該偏向于鼓勵,、保護公民,。一方面,國家應該通過明確列舉加有限排除的方式對無主物的范圍進行科學界定,,即國家明確在我國現行的產權制度下,,明晰國有與集體所有的財物的范圍。另一方面,,對于那些落于國家與集體所有之外的財物,,又不屬于他人所有的財物應視為無主物,歸先占人所有,。 天價烏木,、天價狗頭金這樣的事件,正是權威部門出來解讀,,向民眾普法,,或者討論修改法律的好時機�,?偠灾�,,民眾應得的,讓他們放心擁有,,需要上繳的,,則應該做出恰當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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